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稽神录 卷六 (个人译注)2(4)

戊寅岁(案:戊寅当梁贞明四年,吴天祐十五年)(1),吴(师)征越,败于临安,裨将刘宣,伤重卧于死人中。至夜,有官吏数人持簿书至,遍阅死者,至宣乃扶起视之,曰:“此汉非是。”引出十余步,置路左而去。明日贼退,宣乃得归。宣肥白如瓠,初伏于地越人割其尻肉,宣不敢动。后疮愈,肉不复生,臀竟小偏,十余年而卒。

稽神录 卷六 (个人译注)2


译文:
戊寅年,杨吴军队征讨吴越国,在临安大败,副将刘宣,受了重伤躺在死人堆里。到了晚上,有几个官员拿着个本子来了,一一对照查看死尸,到刘宣时扶起他查看,说:“这汉子不是。”(把他)拖出去十几步,放在路旁走了。第二天贼兵退后,刘宣才得以归营。刘宣长得又白又胖像个葫芦,起初他躺地上时越兵割他的屁股肉,刘宣不敢动。后来伤好了,肉没有再长出来,屁股最后有点歪,十几年后刘宣才死。

稽神录 卷六 (个人译注)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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