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稽神录 补遗 (个人注释)2(2)

译文:
李宗当舒州刺史,重新修造开元寺,工匠们刚集中,要清理一口废井。井里面(井下原有"中如言而得之船屋上有脯腊妇人取以食四卒视其手"二十二字,系本卷朱廷禹条内文,误衍于此,今删。今本《稽神录》无"郭厚"条。明抄本于此处空一行计二十二字)。贼寇进犯京城,天下大乱,和尚们抢去我的钱和行李,把我杀死后扔到这井里,这副骨头就是我,请替我向李刺史请求,把我埋葬,不要抛掉我。

稽神录 补遗 (个人注释)2


管事的报告给李宗,第二天李宗就来到井边,命人去挖,果然找到了骸骨,就为他准备了了衣服棺材,祭奠之后埋葬了。埋的那天,伍伯又扑倒在地鬼魂说:“请为我向李刺史致谢,我的幽魂在这里已经三十年,靠着李刺史的恩德,现在九州社令已经让我补任为土地神,在这里上任了。”开元寺至今还供奉着这个土地神。
注释:
1开元寺:《唐会要 卷四十八 议释教下》:天授元年十月二十九日。两京及天下诸州。各置大云寺一所。至开元二十六年六月一日。并改为开元寺。

稽神录 补遗 (个人注释)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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