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行篇4.“喷火”式战斗机(4)
喷火式战斗机
喷火式战斗机不同型号的挂载、武器、载弹量都不同,常见的翼型有A型,B型,C型,D型,E型,LF型和晚期翼型。其中A型是最基本的,装备8挺303勃朗宁机枪,每边4挺,这个基本构型直到1942年的C型翼才改变。D型为无武装的侦查型,机翼内藏有66.5英制加仑的油箱。有的喷火式采用裁短翼来换取低空性能和滚转能力,这些喷火有的会标注LF低空战斗机,而有的则没有标注。
B型从A型改装而来,起初安装两门西斯帕诺I机炮,弹鼓暴露在外,之后改用弹链供弹的西斯帕诺II,可以安装两门西斯帕诺(60发每门炮)和四挺30.3英寸机枪(350发每挺枪)。
喷火式战斗机
C型是为了减少工时和原料浪费而设计的通用机翼,分为三种武装,和A型一样的八挺机枪,和B型一样的两门机炮加四挺机枪和全新的四门机炮,此时的西斯帕诺II全部使用120发弹链供弹,单门炮载弹量提升一倍,同时机翼下各有一个硬点可以挂载250磅航弹。由于高空会让暴露在外的机炮受冻,C型没有空间安装炮管加热系统,所以实际上绝大多数飞机还是采用装120发西斯帕诺两门加上350发30.3英寸口径机枪四挺的配置,有的飞机先安装四炮之后又改回两炮四枪的配置。另外尽管早期的喷火型号也挂过炸弹,但是真正定位为战斗轰炸机的要从喷火IX开始。
E型和C型的结构差不多,不过外侧的机枪口被取消了,常用的武器配置为120发西斯帕诺机炮两门和250发50勃朗宁机枪两挺或者是120发西斯帕诺四门。由于1945年5英寸勃朗宁机枪才正式在RAF中服役,所以在此之前使用E型机装5英寸机枪的只能算个人的改装。
在战后的晚期型喷火上,由于马力更强,所以重新设计了机翼,最初的新机翼理论最大速度为580迈,约合930千米/小时,经过改进后新机翼的理论最大速度则为825迈,约合千米/小时。标准武装为150发西斯帕诺II机炮或者是短身管的西斯帕诺V机炮四门。[1][2][3][4]
型号特点
早期喷火
喷火式早期的作战寿命很成问题,在15000英尺(约合4572米),机枪很容易被冻结,这是因为枪管加热装置直到第61架喷火Mark I型K5054才被引入。之后又****位的设计使得灰尘污垢不容易阻塞枪管或者弹链,从而增强了机枪耐用性,也使得加热效率更高。早期型喷火使用的是机械式瞄准镜,1938年下半年开始巴尔-斯特劳德有限公司的GM2型反射式瞄准镜被选为制式装备并安装在喷火上。这些早期型喷火在18500英尺(约合5600米)最大速度362迈(约合583千米/小时),最大爬升率在10000英尺(约合3000米)时为2490英尺/分(约合758.95米/分,即12.6米/秒),实用升限(爬升率降低到100英尺/分,即0.5米/秒)为31900英尺(约合9700米)。[1][2][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