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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尔摩斯探案集——四个签名 第十章 罪犯的末日(2)


“我觉得,这种可能性不大,”我说,“他有可能在行动前就已经作好离开的准备了。”
“不,我不这么认为。他需要躲藏,所以,这个藏身之处对他很重要,除非他确定那个住处没什么用了,否则,他肯定不会轻易放弃的。此外,我还想到了一点,乔纳森应该也能意识到,他那个同谋无论怎么装扮,那副怪相都会特别引人注意,而且,很容易让人联想到上诺伍德的惨案,乔纳森警觉性那么高,肯定不会忽略这一点的。为掩人耳目,他们的行动只能在晚上进行,天亮之前还必须赶回去。按照施密斯太太的说法。他们是3点钟在施密斯码头上的船,再有一个多小时,天就亮了,路人也该都起来了。因此,我觉得他们走不了多远。他们用很多钱堵住了施密斯的嘴,为了最后的逃跑,他们还租下了施密斯的汽船,宝物到手以后,他们就匆忙回到藏身之地去了。这一两天,他们看看报,听听外面的风声,再挑一个晚上从格雷夫森德或唐斯码头,坐上他们预定好的大船,逃到美洲或别的殖民地去。

“那只汽船,他总不会也带到住处去吧。”
“当然不会。我觉得,虽说我们没找到那只汽船,但肯定离得不远。站在乔纳森的立场想一想,按照他的逻辑,他肯定会想到,假如警察真的跟踪来了,不管是把汽船送回去、还是停靠在码头上,都很容易被发现。那么,有没有办法既能把汽船藏起来,又能在用的时候不耽误事儿呢?我要是他的话,会怎么做呢?我认为,唯一的办法,就是把汽船送进船坞里,稍作修整,这样,不仅藏得特别保险,等用的时候,提前说一声就可以了。”
“这好像太简单了点。”
“正因为简单,才容易被我们忽视呢。接下来,我就按照这个思路去行动。我一身水手装扮,沿着下游的船坞,一家一家地打听,一连问了十五家,都没有。不过,当我同到第十六家——雅各布逊船坞的时候,他们告诉我,两天前有个木腿人送去了一艘名为‘曙光号’的汽船,让他们整修。‘那船一点问题都没有,船坞的工头跟我说,喏,就在那儿,上面有两道红线的那只。’正说着,不远处走过来一个人,不是旁人,就是失踪的那个船主——莫迪凯·施密斯,他喝得醉醺醺的。当然,我是不认识他的,是他自报家门,而且还说了船的名字。‘今晚8点,我们要来开船,’他还说,‘记好了,8点整可不能耽误了,有两个很重要的客人要用船。’罪犯肯定给了他很多钱,他在工人们面前,炫耀着自己满口袋叮当响的银币。我跟了他一会儿,看见他进了一家酒店。我就又回到那家船坞,半路上,正好遇到了一个我的小帮手,我让他待在那里,盯紧汽船。
我们约定好了,他在船坞出口处站着,那汽船一出来,就冲我们挥舞手帕。我们暂且在这里等着,保持一定的距离,如果再不能人赃俱获,那可就真是怪事了。”
“且不说那几个人到底是不是真正的凶手,你的准备倒是周密得很。”琼斯说,“不过,如果是我的话,我肯定会派几个得力的警察,埋伏在雅各布逊船坞附近,等他们来的时候,当场抓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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