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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尔摩斯探案集——四个签名 第七章 木桶的插曲(5)

“没有,非常清楚,而且很精确。”
那好,那在我们站在乔纳森·斯摩的角度分析一下。他回英国主要有两个目的一是为了得到属于他的那份宝物,再一个就是找欺骗他的那个人报仇。他找到舒尔托少校的住址,而且。还很有可能买通了舒尔托家里的哪个仆人。据伯恩斯通太太说,家里还有个叫拉尔·拉奥的仆人,我们都没见过,这个人品行恶劣。除了少校本人和已经过世的那个忠实的仆人之外,没人知道宝物藏在什么地方。乔纳森·斯摩突然得知少校命在旦夕,唯恐少校死的时候会把宝物的秘密一起带走。慌乱之中,他冒着被守卫拳击的危险,来到临死的这个人的窗前。不过,当时少校的俩儿子在场,他没能进去。少校死了,他恼怒至极,当晩又潜入房内,翻找文件,试图找到埋藏宝物的线索。临走前故意留了写有“四个签名’的字条,表明曾有不速之客造访此地。很显然,他这么做是早就想好的,他原本想杀死少校以后,在尸体旁边留张同样的纸条,表明这不是普通的谋杀,而是为了替同伴们讨回公道。
其实,这种自以为聪明的做法在犯罪史上是很常见的,有时候,反倒还能从此找到有关凶手的一些线索。我说的这些,你都听懂了吗?”
“全懂了。”
“乔纳森·斯摩接下来会怎么做呢?他只能继续暗中留心搜宝的进程。有时候,他可能会离开英国,隔一段时间,再回来打探消息。在阁楼上发现宝物以后立刻有人告诉了他,毫无疑问,家中肯定有他的内线。乔纳森的腿不方便,根本就不可能爬到巴塞洛缪舒尔托家的高楼上,因此,他就带了个身手不错的同伙,让同伙先爬到楼上去。谁知他赤脚踩到了木馏油,所以才把托比给弄来了,而且,还让一个脚部受伤的、领半俸的退役军官,跛着脚跑6英里的路程。”
“照这么说,杀人的是那个同伙,不是乔纳森。”
“没错。我在房间内发现了乔纳森足的痕迹,由此可见,同伙把人杀死这件事,让乔纳森非常恼火。他跟巴塞洛缪·舒尔托无冤无仇,顶多把他捆起来,塞上嘴巴就行了。杀人是要偿命的,他可不愿意把自己送上绝路。谁知道同伙突然兽性大发,竟然用毒刺把人给杀死了。他看已经没法挽回了,就留了张纸条,带着宝物跟同伙一起跑了。这些情况,就是我所推断出来的。再说他的长相,他被拘押在酷热的安达曼岛多年,所以肯定已经是中年人了,而且,皮肤应该晒得很黑;再从他步幅的大小,能够推断出他的高矮;至于他脸上长满胡子,这一点,是撒笛厄斯·舒尔托亲自从窗户里看见的。除此之外,应该没什么别的情况了。”
“那个同伙呢?”
“哦!这个也算不上神秘,你很快就能知道了。今天早上的空气好新鲜啊!你看那团红云,多漂亮啊,看着跟红鹤的羽毛似的。太阳已经穿透伦敦的云雾了。被阳光照着的人,不计其数,但是,像我俩这样肩负着如此使命的人,估计是再也找不到了。在大自然面前,我们这点雄心壮志,是如此的渺小!你熟悉让·保罗的书吗?”
“非常熟悉,我是先看了卡莱尔的作品以后,才开始看他的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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