詹姆斯·乔伊斯:戏剧与人生(3)
④译者注:贝里尼(1801—1835),意大利歌剧作曲家。
让我对这位了不起的“来客”稍作解释。我所谓的戏剧,是指表现真实的种种激情的相互作用与影响;戏剧是冲突、发展和情节的曲折变化,不管是以怎样的形式展开,戏剧成形前是独立存在的,它受到剧情的约束而非控制。也许,可以大胆地说,人类男女一旦降生在地球上,就有个精灵飘浮在他们头上,他们身旁。人类只是模模糊糊地感觉到它的存在;在人类男女最亲密的时候,他们或许倒会感到它的逗留,在以后的日子里,他们成为它的真理的追寻者,希望能抓住这一真理。因为它就像飘浮的空气一样,变化无穷,但从未、将来也不会离开人的视野,一直到它像卷纸一样被卷走。有时,这一精灵似乎是以这样或那样的形式作为栖息地,但是,倏忽之间,它被误用了,走了。栖息地也空留在那里。人们也许会说,它有点像个小淘气,女水精,简直就是爱丽尔①。所以,我们必须把它和它的栖息地区别开来。
一幅田园诗般的图景,或者干草堆周围的景象,均不足以构成一出田园剧,正如胡侃一通,或者说教并不足以构成悲剧一样。②寂静与粗鄙都无法预示什么戏剧的出现。激情无论受到怎样的抑制,情节无论怎样安排,措辞无论多么普通,如果一出戏,一部音乐作品,或者一幅画,表现的是我们人类永恒的希望、欲望和仇恨,或者以象征的手法来处理与我们息息相关的人性,尽管只是人性的一个侧面,那么,它就是戏剧。这里,我不准备谈论戏剧的多样形式。如果被赋予一种不适宜于戏剧的形式,不管是哪一种,戏剧就会“爆发”,就如同那位雕塑家第一次把他作品人物的双脚分开的时候一样。道德剧、神秘剧、舞剧、哑剧、歌剧,它们全都匆匆而过,被戏剧抛却掉。它合适的形式“戏剧”仍完整无缺。“高高的祭坛上有许多蜡烛,尽管有一支倒了。”
①译者注:爱丽尔(Ariel),系莎士比亚《暴风雨》中的缥缈的精灵。
②译者注:从此处到本段结束,乔伊斯意译了《瞧!这个人!》中的一段,见本书原文第32页。
戏剧不管以何种形式出现,都不能有另外的形式凌驾于这种形式之上,也不应该是因袭的。在文学中,我们允许惯例的存在,因为相对而言,文学是艺术的一种低级形式。文学靠激励物也能存活,它通过现实生活里所有人类关系中的惯例来走向繁荣。而戏剧如果要真正实现自身价值的话,今后会与因袭的惯例格格不入。如果你清楚地了解戏剧的“身体”,那么,什么样的服饰适合它,就会很清楚。戏剧的性质是非常全神贯注、令人羡慕的,就只能凭惊人的、具有戏剧性的剧情来吸引住观众。戏剧之有名,就在于它完全追求真理和自由。也许可以借用托尔斯泰的话来问一下:我们该做些什么。首先,把我们脑子里的行话清除出去,消除我们的错误思想,我们迄今为止一直对这些思想持支持的态度。让我们像个自由民族的自由公民那样来批评,抛却所有条条框框。我相信人们能够这样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