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伯纳:人与超人(第三幕·上)(2)
那么我们就能无偏见的来看山脉中流浪者,愉快地承认我们的目的——简单地说,就是想做有资产的绅士——是和他们的目的十分雷同的,至于我们的地位和手法的差异,只不过是偶然的罢了。把他们无恶意地、友善而干脆地杀死一二个,也许还聪明些,因为那些二脚兽,正如那些四脚兽一样,如果把它们的链子解除,把它们的口套松开,那真是太危险了,而且也不公平,除非请人花上一生来看守他们。社会没有这种勇气来杀死他们。所以,当社会捉到他们时,只是把拷问和屈辱等迷信的赎罪仪式用在他们身上来泄怒,然后他们怀着犯罪的更高深技艺被释放。与其如此,不如让他们在这山脉中逍遥自在,让一个头子领导,那头子在生气中也许还可能下令把他们都射杀掉呢!
这位头子坐在一群人中间的一块从采石场搬来的四方形的石头上,他是个身材高大强壮的人,长了个醒目的鹦鹉鼻子,光泽的黑发,山羊胡子,上翘的短髭,装出威风凛凛的梅非斯特式的神情,他所以装出这种神情,也许是因为此地的景色比伦敦的比加迪利街更容易使人自鸣得意,也许是因为这个人有某种的感伤,使他生出高雅的气质,光是这种气质便能够使精心创作的绘画逊色。他眼睛和嘴巴一点也没有无赖相,他声调美妙,才智机警,至于他是否真的是这些人中的最强者,从外表看来是很像的。他自然是吃得最好,穿得最好,而且也最有训练的人。尽管是西班牙的国土,但他说英语的事实并不使人意外,因为除了一个酗酒不适的西班牙斗牛士,和一个不可能被认错的法国人外,都是伦敦人或美田人。所以,虽然在穿斗篷戴宽边帽的西班牙领土里,他们大多数仍穿着破旧的大衣,羊毛的围巾,戴着半圆形的硬帽子,和棕色的黑手套。
只有少数,模仿他们首领的穿着,在宽边帽的边缘上插了一枝雄鸡毛,穿着垂下到长统皮靴边的宽大斗篷,极力想装成非英国化。他们没有一个人是武装的;那些没带手套的人都把他们的双手放入口袋里去,因为照着他们国家的看法,以为夜来了,把手露在冷空气里一定会受凉的。(其实那是一个脑筋清醒的人所渴望的温暖的夜晚。)
除了那个斗牛的醉鬼以外,只有一个人看起来在33岁以上。他是一个矮小的人,有红色的胡须,失神的眼睛,和一副好像有困难的小商人一般焦虑的表情。只有他戴着一顶引人注目的高帽子,那帽子曾在六便士专利的修帽店里修理过,但愈修愈损原型,那胶水的光泽,在落日之下闪烁着。他有一条项圈和一副赛璐珞的硬袖;他的棕色天鹅绒的大衣,仍然是很出色的。他是这团体中的一个卓越可敬的人物,而且当然是超过40岁,也许是超过50岁以上的人了。他站在首领右手边的角上,面对着首领左侧三个打红领结的人。三人中的一个是法国人,其余两个都是英国人;一个是好辩、严肃而又顽固,另一个则是好捣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