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尔摩斯】(三)劳瑞斯顿花园街惨案(6)
气好像也清新了。“好了,请站在那里!”
-跟我来,他说着,迅速回到前屋里。这时尸体已经被抬走,屋中的空他拿出一根火柴,在靴子上划着了,举起来照着墙壁。
一看看那儿!“他不无得意地说。
我前面已经描述过,墙上的花壁纸有许多地方剥落了。在一个墙角,大片花纸剥落下来,露出一块粗糙的黄色粉墙。在这处粉墙上,潦草地写着一个字,是用血写成的:
拉契(RACHE)
-你们对这个字怎么看?”雷斯垂德侦探得意得像一个马戏团的老板在夸耀自己的马戏,高声说道,“这个字很容易被人忽略,因为它写在房间里最黑暗的角落,谁也不会想到来这里看的。这是凶手蘸着自己的血写的。瞧,这里还有血顺墙往下流的痕迹。从这点就可以推断:这个案子绝对不是自杀。至于为什么凶手要选择这个角落来写的原因,你看见壁炉上的那段蜡烛了吗?当时它是点着的,蜡烛点燃的时候,这个墙角不但不是最暗的地方,恰恰是最亮的地方。”
葛菜森对此不屑一顾:“可是,这个字迹有什么意义呢?”
-有什么意义?这说明写字的人是要写一个名字,也许是一个女人的名字*瑞切儿'(Rachel) , 但是当时有什么事打扰了他, 因此, 他或者是她就来不及写完。相信我,等到真相大白的时候,你们一定会发现一个名叫‘瑞切儿'的女人和这个案子大有关联。你现在可以尽情地笑话我,福尔摩斯先生;恐怕你也是聪明能干的侦探,但你不得不承认,姜还是老的辣。”我的朋友听了他的话,忍不住放声大笑,这个小个子侦探被激怒了。福尔摩斯说:“很抱歉!你的确是我们之中最先发现这个字迹的,首功自然属于你。正像你刚才所说的,可以肯定地说,这个字是昨夜惨案中另外一个当事人写的。我还没来得及检査这间屋子。如果你不介意的话,我现在就要进行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