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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尔摩斯探案集-血字的研究 第二章 演绎法

第二天,我在约定的时间跟福尔摩斯见了面。见面之后,我们就去贝克街看他提到的那套小公寓。
那套公寓共有两间舒服的卧室,一个客厅不仅宽敞,通风也好;房间里的装修让人感觉很舒服;两扇窗户又宽又大,敞亮的房间,采光很好。不管从哪个角度说,那套公寓都很让人满意。如果我们合租的话,租金也就非常划算了。所以,我们当场决定把房子租了下来。当天晚上,我就收拾好自己的行李,搬出旅馆住了进去。第二天早上,福尔摩斯也紧跟着搬过来几只箱子,还有几个旅行包。我俩打开行李,归置各种东西,连着忙活了两天才整理得差不多了。我们安顿下来后,慢慢地适宜这个全新的环境。
事实上,福尔摩斯并不是一个很难相处的人。他很安静,生活也非常有规律,每天晚上坚持10点之前上床睡觉。早上,我还没起床,他就已经吃完早饭出去了。他有时候会在化验室或解剖室里待上整整一天,间或也会徒步去特别远的地方,去的通常都是伦敦城里的贫民窟之类的地方。
当他热衷于工作的时候,他那股不怕累的劲头和精力是无人能及的;不过,他也经常会有另一个极端的表现,就是整天在客厅的沙发上躺着,一整天几乎一句话都不说,甚至连动都不动一下。每次他这个样子的时候,我总能从他的眼神里看到一丝飘忽不定和失落。
要不是我看他平时的生活那么严谨,那么有节制,我简直要怀疑他是不是对服用麻醉剂有瘾。
几个礼拜之后,我对他这个人的兴趣,还有对他的生活目标的好奇与日俱增。 其实,仅凭他的长相和外表就能引起旁人的注意。
6英尺高的个子,因为太瘦的缘故看起来格外的高;抛开他怅然若失的样子不说,他的目光总是那么犀利;鹰钩鼻子又细又长,让他整个人看上去机警而果断;方正的下巴有些突出,这表明他这个人很有毅力。他这双手,虽然经常被墨水或化学药品弄得斑斑点点,不过,摆弄起那些精致易碎的化验仪器时,动作可是相当娴熟和灵巧。我经常在一边观察他。
假如我直言自己对福尔摩斯有极强的好奇心,而且我一直在尝试着攻破他对自己的事情保持绝对缄默的壁垒,那读者可能就要把我当成一个无药可救的好事鬼了。
可是,在你下结论之前,不妨再想一个问题∶我当时的生活是那么的空虚和无趣,在那样的日子里,我所能关注的事情真的极其贫乏。我当时的身子骨,只有在天气特别晴朗的时候,才能稍微去外面转转;再加上,平时几乎没有朋友来看望我,来打破我这寂寞的生活。在各种因素的影响下,自然而然地我就把所有的注意力都放在了经常陪伴着我的这个同伴身上,他身上的秘密激发了我极大的兴趣,我的大部分时间都花到了怎样揭穿他的秘密上面。
他的确不是在钻研医学,斯坦福所说的这一点,在他回答我的一个问题时得到了证实。他所做的实验和研究,不像是为了取得科学学位证书,也不像为了跻身学术界。
可是,他对某些问题研究的那股热情却令人叹服,而且,就算是一些冷僻的领域,他也能说得有理有据,经常语出惊人。按照常理,一个人假如不是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不可能工作得如此勤奋,只是为了寻求知识的精密与准确。因为那些毫无目标、随意阅读的人,很难获得精确的知识。 如果没有充足的理由或者明确的目的,绝对没人肯把精力花费在过多的细枝末节上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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