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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尔摩斯探案集——四个签名 第一章 演绎法的研究(2)

“是的,我记得很清楚。”我诚恳地说道,“那是我这辈子所见过的最神秘的案子。案子的经过,我已经写成一本册子了,还用了个非常新颖的题目—《血字的研究》。”
他一脸严肃地摇了摇头。
“我大概看了一遍,”他说,“老实说,真是不敢恭维。要知道,侦探学应该是,也必须是一门非常精确的学科。研究的时候,应该抱着一种客观冷静的态度,不能掺杂过多的感情。你把它写得跟小说一样,结果给人的感觉就是,很像是在欧几里得几何定理中加入了爱情故事。”
“可是,案子里的有些情节,确实很像小说啊,”我辩驳道,“我总不能篡改事实吧。”
“其实,有的事实完全可以省略,只要把重点说出来就行了。这个案子唯一值得写的地方,就是我怎样通过巧妙的推理和分析,也就是所谓的演绎法,从事实的结果把原因找出来的。”
我把那个案子写出来,原本是想赢得他欢心的,谁知道竟然遭到了批评,所以。心里很不舒服。我不否认是他的自负惹怒了我,他的意思好像是说,我那篇小说里的每一句话,都应该只描写他一个人的行为。在贝克街与他同住的几年里,我曾有过多次察觉,不管是沉默还是说教,我那位同伴总是流露着骄傲和自负。我不想再跟他争辩了,只顾坐着按摩我那条受伤的腿,曾经被子弹打穿的那条腿,虽说并不妨碍走路,可是。只要天气有所变化,就会疼痛难忍。
“最近,我已经把自己的业务发展到欧洲大陆去了。”沉默了一会儿,福尔摩斯往烟斗里装满烟丝,接着说,“上个礼拜,就有个叫弗朗索瓦·勒·维拉德的人来向我求教此人你应该知道,最近在法国侦探界小有名气。他有凯尔特人的敏锐性和灵活性,就是知识面过于狭窄,这严重影响着他侦探水平的提高。他求教的是一个有关遗嘱的案件,特别有意思。我给他提供了两个类似的案例作为参考:一个是1857年里加城的案件,另件是1871年圣路易城的案子,这两个案例让他成功地找到了突破口。今天早上收到的这封信,就是他向我表示感谢的。”
说着,他递给我一张皱巴巴的外国信纸。我看了一遍。信上几乎全是恭维的话语,什么“伟大”、“手段高明”、“行动果断”之类的,如此充满激情的赞扬,正符合法国人那热情的特征。
“看着特别像一个小学生赞扬自己的老师。”我说。
“哦,他对我所给予的帮助评价过高了,”夏洛克·福尔摩斯轻声说道,“他这个人本来就很有才能的。理想侦探家必备的三个条件,他满足两条,就是观察力和推断力。至于知识面窄这个问题,他以后应该能弥补上的。现在,他正忙着把我那几篇小文章翻译成法文。”
“你的文章?”
“哦,你还不知道啊?”他笑着说,“惭愧啊,我曾经写过几篇技术理论方面的专论。那篇《各种烟灰的鉴别》,不知道你还有没有印象。那篇专论中,我列举了140种雪茄烟、纸烟、烟斗丝的烟灰,各种烟灰的差别,我都附有插图进行了说明。在刑事案件侦查中,烟灰是经常出现的证据,有时候甚至是整个案件最关键的线索。你可以再回想下杰弗森·霍普的那个案子你就会发现,烟灰的鉴别对于案子的侦破多少都有一定的帮助。比如说,在一起谋杀案中,假如你能确定凶手抽的是印度雪茄的话,你侦查的范围就会缩小很多。印度雪茄的黑灰明显不同于‘鸟眼烟’的白灰,在经过训练的人眼里,就像卷心菜完全不同于马铃薯一样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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