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理学马工程(一)法的概念和本质(3)
法既然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它就必然具有国家意志的属性,因此具有高度的统一性、极大的权威性。
(3)法是规定权利和义务的社会规范
法是通过规定人们的权利和义务,以权利和义务为机制,影响人们的行为动机,指引人们的行为, 调节社会关系的。立法者在制定或完善法律的过程中,就要求做到主观与客观相统一,使主观意志符合客观规律。
(4)法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社会规范
任何一种社会规范,都有保证其实施的社会力量,即都有某种强制性。法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 的,对违法、犯罪行为,国家将通过一定的程序对违反者进行强制制裁。
马克思主义的定义: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依靠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反映由特定社会物质生 活条件所决定的统治阶级意志,规定权利和义务,以确认、保护和发展对统治阶级有利的社会关系和社 会秩序为目的的行为规范体系。
第四节法的要素
一、法的要素的特征
法律是一个系统。系统是由诸多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要素所构成的整体,要素则是组成一个整体 而相互作用的部分。法律要素有如下特征:
第一,具有个别性、局部性,表现为一个个元素或个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