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赛亚·伯林:证实(6)
①作者注:出自其作品《科学发现的逻辑》(London,1959)。
(二)最初的“强”证实标准所没有的第二类命题是非直言命题。它们与整体密切相关,特别关注整体。逻辑学家经常假定,所有假言命题都是普遍命题,所有普遍命题都是假言命题:说“所有s都是p”就等于说“如果s成立,p就成立”,反之亦然。这当然不对。的确有些假设命题是普遍命题,但另外一些假言命题并非如此。当代实证主义哲学家著作中最常出现的命题,也是讨论意义或证实最不可缺少的命题就是这个大家都熟悉的命题,“如果我抬头,我该会看到一片蓝天”,它毫无疑问是个假言命题,但绝不是什么普遍命题。要证明这一点,只要指出它们是可以确凿证实的就行了。的确,正是因为总有人将所有其他命题都变成这种可证实的命题,才出现了各种各样的谬论。我要证实上述命题,就抬头观看蓝天:假设真有确凿证实,在此情形下它就会出现。
应当指出,我所证明的实际上比我断言的要更多,我不仅证实了假言命题,还证实了与它有关的命题,“我将抬头,并看见蓝天”。这一点,从本质上而言是不可避免的。尽管相关命题包含假言命题,它没有被对方包含,这两者不是对等的。相关命题是可以证伪的,假设(a)我不抬头看蓝天,(b)我不抬头,也不看蓝天,(c)我抬头,没看见蓝天。只要(c)情形出现,假言命题就被证伪了。如果(a)和(b)不是这么回事,假言命题就只能说是既不真也不假,或者要么真,要么假。
最基本的一点是首先要注意到条件从句“我将抬头”和归结子句“我将看到一片蓝天”不是一种实质蕴涵,否则拒绝条件从句就会证实全部。其次,它也不是严格蕴涵,因为前件可被证实,后件可被否认,而不出现形式矛盾。再次,它也不必然是因果关系。当然,当我说,如果我抬头我将会看见一片蓝天,可能是因为我相信两者之间存在因果关系,但是我也可以同样不相信两者具有因果关系,决定打赌说这会发生,因为我天生就爱打赌,而且这场打赌会更加刺激,如果我认为归纳得出的证据对我并不利;我之所以那么说,还可能是因为它是一个可以驳斥因果法则的例外,并不一定要将它视为是另外一种法则的例子;我之所以那么说,还有可能根本就是出于反对,或任何其他什么动机。我说出自己行为的理性根据无疑将是一个普遍的具有因果关系的命题,它蕴含另一个命题,这一命题的真理值正是我的赌注所在,尽管如此,我还是可能选择非理性行动,或者通过反证方法用这个命题来证明它的反面才是正确的:
普遍命题“类似条件下的观察者通常看见蓝天,如果他们抬头”包含,但并不被包含于这一命题,“如果某人抬头,他就会看到一片蓝天”;后者与前者完全不对等,即使前者是非真实命题,它还可能是真实命题,而且如前所述,它还可能被确凿证实——这是普遍命题在逻辑上不可能获得的条件。因为,这一命题既是单称命题,又是假言命题,它的主语并非是假言的变量,而是一个可命名的特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