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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乐史《杨太真外传》校注并鲁迅译本(4)

2024-03-26杨贵妃杨太真外传 来源:百合文库
九载二月,上旧置五王帐,长枕大被,与兄弟共处其间。妃子无何窃宁王紫玉笛吹,故诗人张祜诗云:
梨花深院无人见,闲把宁王玉笛吹。
因此又忤旨,放出。时吉温[13]多与中贵人善,国忠惧,请计于温。遂入奏曰:“妃,妇人,无知识。有忤圣颜,罪当死。既尝蒙恩宠,只合死于宫中。陛下何惜一席之地,使其就戮,安忍取辱于外乎?”上曰:“朕用卿,盖不缘妃也。”初,令中使张韬光送妃至宅,妃泣谓韬光曰:“请奏:妾罪合万死。衣服之外,皆圣恩所赐。惟发肤是父母所生。今当即死,无以谢上。”乃引刀剪其发一缭,附韬光以献。妃既出,上怃然。至是,韬光以发搭于肩以奏。上大惊惋,遽使力士就召以归,自后益嬖焉。又加国忠遥领剑南节度使。
十载上元节,杨氏五宅夜游,遂与广宁公主骑从争西市门。杨氏奴挥鞭误及公主衣,公主堕马。驸马郑昌裔扶公主,因及数挝。公主泣奏之,上令决杀杨家奴一人,昌裔停官,不许朝谒。于是杨家转横,出入禁门不问,京师长吏为之侧目。故当时谣曰:

宋·乐史《杨太真外传》校注并鲁迅译本


生女勿悲酸,生男勿喜欢。
又曰:
男不封侯女作妃,君看女却是门楣。
其天下人心羡慕如此。
上一旦御勤政楼,大张声乐。时教坊有王大娘,善戴百尺竿,上施木山,状瀛州、方丈,令小儿持绛节,出入其间,而舞不辍,时刘晏以神童为秘书省正字,十岁,惠悟过人。上召于楼中,贵妃坐于膝上,为施粉黛,与之巾栉。贵妃令咏王大娘戴竿,晏应声曰:
楼前百戏竞争新,惟有长竿妙入神。
谁谓绮罗翻有力,犹自嫌轻更著人。
上与贵妃及嫔御皆欢笑移时,声闻于外,因命牙笏、锦纹袍赐之。
上又宴诸王于木兰殿,时木兰花发,皇情不悦。妃醉中舞《霓裳羽衣》一曲,天颜大悦,方知迴雪流风,可以迴天转地。上尝梦十仙子,乃制《紫云迴》[14]。并梦龙女,又制《凌波曲》[15]。二曲既成,遂赐宜春院及梨园弟子并诸王。
[12]棨(qǐ,起)戟:古代官吏所用的仪仗,出行时作为前导,后亦列于门庭。

宋·乐史《杨太真外传》校注并鲁迅译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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