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大公司的经营内在“策略”——赛博平台的双向赛博化方向(3)
赛博平台的赛博化进程虽然因为这种结构性的叠加而难以分辨,但并不意味着赛博化不会按照一般界域的发展方式去发展。网络空间中的主体为了追求欲望,必然的会按照赛博化的进程去做这一行为,这是一种结构性的符合驱动的动力。对于赛博平台的诸管理者来说,他们或许不会意识到网络空间的结构。他们也不会成为赛博个体,但他们却必然要维护赛博平台的稳定去做一些看起来他们必须做的事。于是,对内与对外的赛博化仍然在发生着(即第二公理)。
由于赛博平台的这种复杂性,导致了平台的身份是多种多样地,他可能作为网络空间中的“银行”的身份,而可作为金融空间中的投资者、债权发行方、股份制公司等等的身份。在我们不考虑金融空间的关系的情况下是很难把赛博平台的赛博化说清楚的。这其中包含着很多与金融空间类似的网络空间对应关系。以及赛博空间欲望向金融空间过度,转换的问题。加之现在的区块链,就使得这个问题变得更加复杂了。而这正是后面章节将要介绍的。而这一节所要处理的问题,则是站在网络空间中,简单的看待赛博平台对于其他赛博主体之间的关系问题。
首先,平台根本利益仍然是获得更多的经济利益。因此他满足任何金融学规律与知识。然而,他们的实际的经济来源,则是通过创造赛博空间所创立的。任何互联网公司,实际上都因为创造了赛博空间而获得了这种获取“新大陆”资源的权力。从本质上来说,对于网络的开发与创新,实际上是对于网络空间“新大陆”的开垦与发掘工作。而这种开垦必然会带来许多经济利益,越来越多的人进入到这样的空间中,从而他们从中能够获取的权力也就越大。他们对网络空间的创造通过资本原始积累转变为了经济利益。也就是说,网络空间才是这样地互联网公司经济利益的真正来源。当他们获得了巨大的经济利益后,当然可以脱离这些网络空间。去赚取现实的金钱。这迷惑了我们的判断,认为互联网公司与一般的科技公司并没有什么区别。也与其他任何公司没有区分。然而,互联网公司的金钱积累来源于网络空间的原始积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