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语》第一篇:学而之——奉学,效学,和学(2)
即有读书人讲:父亲活着时,效仿父亲之志向;父亲不在了,吸取老人家所做过之事业及其经验和教训。如此多年不改变父亲之风范原则,这种效仿,就是孝了。
和学说——有子曰:“礼(公序良俗共同遵守之仪式,表示尊敬之言语或动作)之用(作用),和(平和,和缓,和谐和睦,和平,平等原则)为贵。先(先于,时、地排在前面)王(居尊为大,胜者,强者)之道,厮(这)为美(完美,令人满意);小(排行末了)大(排行第一)由(任由,顺随,听从)之(争抢排行),有所不行(排行),知(主管)和(公平,平和,和谐,和缓和睦,结束战争或争执)而和(等齐划分),不以礼(公共原则秩序)节(调节)之(纷争),亦不可(可能)行(排列次序)也。”
即有读书人讲:公序良俗之作用,即是以公平原则为最高衡量标准,此应先于优胜劣汰竞争之道,这样才能令人心服口服而满意;排行末了与排行第一者,任由其竞争排列,那就不能排行,也非“和”之公平原则本义,而主持公道者,若以和谐、和睦为借口,一团和气,息事宁人,也不可能排列好。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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