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一画(废稿)(3)
这个人的名字我早在亲眼见过他之前就有所耳闻,作为伦敦东区数得上号的怪人,不幸为这种报纸工作的我自然得多加关注。
现在,有个大好时机放在了我的面前。虽然我没法理解这人的艺术,但这并不妨碍我认为他是——或者说,早晚会是——一位合格的新闻人物,如果能够提前跟他打好交道,那是怎么都不会亏本的好买卖。
我对我的眼光非常自信,凭借着全伦敦第一敏锐的新闻嗅觉,我已让《泰晤士旧闻》的销量上升了五个百分点,而且后来发生的一件事更是证实了我的判断。
自然,我的选择毫无疑问:讨好他。为此,我特意去了附近的一家卖印度咖喱的小饭店点了一份墨西哥玉米卷,不过带上了浓浓的咖喱味儿,像是印度和墨西哥风味儿的混搭——我听说艺术家都喜欢特立独行,饮食上更是如此,所以我得投其所好。
当时太阳已经走到了一天中最热的位置,它散发着不可思议的耀眼光芒,直把大地照得如同岩浆那般通红透亮。文森特,那时候正满头大汗,好似一点也不在意天空中高悬的光瀑,依旧在他那块已面目全非的画布上工作着。
“先生?文森特先生?”
这并非我有意要做一个败兴的恶人,实在是太阳太过毒辣,让我觉得在室外多待哪怕一分钟都称得上煎熬。文森特是文森特,我和他不能比——怎么能和怪人比呢?我可是个普通人。
他听到我的声音了,我看见他停下了动作。这时候,我才把发现他的穿着也很奇怪。作为一名艺术家,他却戴一顶僵硬的高礼帽,穿着立领的白衬衫,磨损的程度看上去没比之前孩子的旧衣服好到哪儿去,至于裤子,和他黑色外衣成套,但是有经验的人一眼就能看出上面多处修补痕迹,从而连累它的主人也会下降一个尊贵等级。
怪异,但是怪异得恰到好处,我不由得认为他这样穿着反而非常自然。一名落魄的贵族,投身艺术,关爱穷人,受孩子欢迎,这样的形象在哪里都够格上新闻头条,用劲爆的标题点燃读者心中的同情之火,随之而来的浓烈好奇之烟会把报社的印刷厂撑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