断头台,三十章,女秘使南行(3)
曲珍点点头。
“这是你自己写的吗?”
“当然。你不信我就再写一遍。”说着,曲珍就在县公安局的办公室用汉藏两种文字写了一个“申明”:“我从拉萨市离开到甘肃省康乐县和男方好了,两人婚姻自主,并不是强迫和包办婚姻的行为,请甘肃省康乐县公安局将此申明发给西藏自治区勘探局索朗手中。”
情况急转直下,马伟林一时竟无话可说。事情怎么会是这样一个结果,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的政策规定地明白,和强奸罪的界定一样,关键看违背不违背妇女的意志,14岁以下属幼女,无是非分辨能力,不以此论,而对成年人就是这么规定的,要求解救的才解救,别人对此无能为力。
马伊吉斯的姐姐见马伟林一脸尴尬之色,得意地说:“这下你这个大队长该放我们走了吧?”
马伟林哪能这么轻易放了他们。心里想,这一放就放虎归山了,他灵机一动,说:“这是省厅交办的案子,我也做不了主,得向省厅汇报。他们说放我就放。”马伊吉斯的姐姐得意地说:“你往哪儿汇报都行,大机关更得讲理,婚姻自由,是国家的政策法律。”
康乐县公安局感到事情棘手,立即将这一情况报告省公安厅刑侦处。刑侦处领导在接电话不到半个小时就派副科长张娟当即乘专车赶赴康乐县。
当天下午张娟赶到康乐县公安局。张娟精明能干,嘴巴利索,长得很漂亮,高挑的个子,不说话不干事时,很有几分迷人妩媚,但一上案子,就变成一个泼辣的女人,让一些弱一点的男人很有几分嫉妒和害怕。也难怪,她在基层工作时,当的是法医,和男刑警一起爬山越岭不说,还开膛破肚锯头颅勘验过600多具尸体呢。现在改行当侦察科长,作风不减当年,这几年尤其在组织全省解救被拐卖妇女儿童的专项斗争中,屡立战功,属霸王花之类。处长之所以派她,也是非她莫属。听了马伟林的汇报,她又将曲珍细细地问了一遍,曲珍还是那句话:“我是自愿的”。张娟一见曲珍,似乎被一种力量所震慑,姑娘长的很漂亮,一双眼睛大而明亮,两排牙齿齐密雪白,喜玛拉雅山的雪水将她出落得美丽可人。可这么一个漂亮姑娘怎么就会落入魔窟,更令人不解的是,她居然拿出“申明”。
她解救过不少妇女,深知这里边情况的复杂性,想,肯定是被马家威胁了,便说:“你放心说,我想这不是你的真心话,有省、州、县公安机关这么多人给你撑腰,你大胆讲。”
“真的,我是婚姻自主,不是被拐骗。”
张娟见她还不说真话,便对在场的县局和马家人说:“你们出去一下,我和她单独谈谈。”
马伟林说:“隔壁有一间办公室,你带她到里面谈吧。”
谈话进行了一个小时,无论她怎么问,怎样启发,结果一样。张娟觉得很棘手,便用手机向远在兰州的处领导汇报了情况,处领导出了主意说,这是西藏的案子,我们是配合,我们也难做主,先向西藏方面征求一下意见。这确实也算个招。西藏二位同志和曲珍的舅舅三天前才回西藏,可能还在路上,他们走时,留下了区厅刑侦处领导和曲珍妈妈索朗的电话。细心的张娟来时全抄下了。她立即又向西藏厅的一位主管处长拨通了电话,她一讲情况,这位处长也为难了,因为政策规定很明显,十八岁以上的少女,本人要求解救才解救。曲珍刚满十八岁,他说:“既然如此,那就算了。”张娟一听,急了,她心地善良,绝不相信姑娘会无缘无故地甘愿留下,即使马家人未逼迫,也肯定会有其他原因,她绝不相信一个城市的花季少女甘愿在这自然条件并不好的甘肃农村生活一辈子。可到底是什么原因,她一下子又搞不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