断头台,三十章,女秘使南行
省公安厅刑侦总队女干警张娟正在家里休息,突然传呼机响了,是总队长打的,要她速去交警大厦专案组接受任务。她按指定房号找到以后,石武以专案指挥部的名义向她交代:明天带城关分局的一名女干警直飞广州,押送李捷的情妇赵彬回兰州。
专案组几个月来一直在秘密状态下工作,她没有参与,也不知风声。此时命令一下,她才知道案件的重要。
指挥部提出两个要求:
1、坚决保密,对任何人包括家人也不能讲去什么地方,干什么。
2、安全。将赵彬安全押回,此行并不轻松,因为黑道上的大量成员还未捕获,一路上得防止其自杀、劫持,要绝对安全。
接受完任务,张娟就借钱,买票。借款条上写的是去广西。晚上去省边防局通过厅领导疏通开了边境通行证。去开通行证,她也没有给爱人讲。她只说晚上有事出去,爱人也不知她干什么去,回到家像什么事也没发生似的。保密工作可谓做得枕头上不露一丝风声,绝对有“克格勃”风范。
为什么选择张娟,是领导们仔细考虑过的。张娟是一名侦察科长,虽然身为女性,但她的能干、麻利、吃苦不在男科长之下。她办过的几件案子,至今为同行所称道。
1999年4月2月,甘肃省公安厅刑侦处收到一份来自西藏自治区公安厅的传真电报:“1998年11月20日我区发生一起拐骗案,据悉,你省临夏州康乐县松树沟乡农民马伊吉斯将我区地质勘探队职工索朗的女儿索郎曲珍拐骗至其家为妻,其母曾赴该村解救未果,现其母茶饭不思,痛不欲生,希望贵省帮助解救,其亲属和我们将不胜感激!”
看完电传后,刑侦一科的同志当即便逐级向领导汇报,公安厅和刑侦处的领导很快批示下来:“此案牵涉严肃的民族政策,民族关系问题,应坚决按西藏的要求办理!务必将其解救出来”!
一条电令当即传向临夏回族自治州公安局。临夏州公安局迅速派人赴康乐县公安局协查督办。
临夏州公安局和康乐县公安局研究决定,此案不宜公开调查,防止打草惊蛇,应采取暗访的办法。第二天,他们便派出便衣警察走乡串户了解情况。经过调查,情况属实。松树沟乡松树村马伊吉斯确于半年前领回一个拉萨城里的藏族媳妇。查证情况很快反馈到省公安厅刑侦处。刑侦处立即将查证结果向西藏自治区公安厅作了通报。4月18日,西藏自治区公安厅派出拉萨市公安局刑侦支队的欧珠等两名同志带曲珍的舅舅风尘仆仆地驱车三千多公里从拉萨赶到兰州。第二天便在省公安厅刑侦处一名科长的陪同下前往康乐县。县公安局马上派刑侦队长马伟林等同志协助工作。
一行人马驱车来到了曲珍被拐骗的村子,马家一看来了这么多警察,知道是冲着儿子领回的那个藏族姑娘来的。当警察问马父:“你儿子和领回家的那个藏族姑娘呢?”马父好像早有准备似的说:“儿子和她到甘南打工去了,具体在哪里,我也说不清。”这时警方又在村里找人调查,可无论问到谁,没一个人说,个个不是摇头,就是掉头就走。县局干警知道,这一带农民偏狭的自保意识很强,不但自扫门前雪,而且相互保护,无论别人犯下啥大罪,也无人检举,你让他带个路也不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