断头台,三十二章,女内奸“失踪”
这样的日子,对兰州市城关公安分局来说,也是一种压力。11月20日,各部门按部就班,各忙乎各的,工作性质决定了,谁也不知谁在干什么,哪个部门也不知别的部门在干什么。一切都像处在铅灰色的云里。
一周前的那场北滨河路的围捕战早已无人提起。虽然在现场发现了刘梅和马玄召与黑道头目有联系这一重大问题,指挥部紧急磋商,采取了封口措施:知密范围仅限于省厅市局已知人员和城关分局的两名远距离观测人员和三名近距离抓捕人员,除此,均不得外泄:谁外泄,谁造成后果,谁负责!
大家都知利害关系重大:谁也不敢对任何人有半点透露。连当时藏在鲍鱼翅馆里八名城关分局刑侦人员,也不知任何一点风声。
刘梅、马玄召诱敌不成功,于第二天又去了西安,然后神不知鬼不觉地从西安坐飞机到广州,和李捷见了一面,又飞回兰州。这一去就是五天。
机关里一切正常,什么事也没有发生。刘梅暗自得意。第二天,她若无其事地打扮得珠光宝气去上班。
安排完几项工作,刘梅就开始写一个材料。在写材料的间隙,又接了几个电话,打出几个电话,都是外边朋友打来的,有的让她打问案子情况,有的要给儿子报户口。她一一地轻松地接下来,然后又拨出去。
拨出去的电话都是拨给派出所的。在分局各部门业务上,和派出所联系最广泛的就是法制科和政工办公室了。派出所办的所有案子,不论是刑事案件或者治安处罚案件均须经法制科审核。同时,每年对派出所的执法检察,也具体由法制科负责。所以,派出所的人都认识法制科,也得巴结法制科,更不敢得罪法制科,否则,任何一个案子找点小毛病就过不去,就休想抓人,就休想评合格案卷,就休想评先进。当然,法制科的人并不是这作派,可大家心理上还是怯一些。
所以,刘梅让派出所办点小小的户口身份证的事,就太不值一提了。大家几乎是带着一种巴结讨好的心态对待她交待的任何一个事情的。因为此类事情本来就是属于派出所的正常业务,按挂在墙上的规定,只要材料齐全,一次就必须办完。即使材料不全,也应详告缺什么材料,第二次办完,绝不让群众跑第三趟。可是,并不是所有人责任心都很强,个别人态度恶劣,让群众跑四五趟的事多的是。因为个别人态度恶劣,群众就不敢去派出所,只得把正常事情也当后门来办了。
“刘所长吗?我是刘梅,你好啊,我有个朋友要给儿子报户口,他去你那儿别为难啊。”
“哪里哪里,你叫他来找我就是了。”
“好,再见。”
接着,她又拨出一个电话:“吴所长吗?我是刘梅,我一个朋友的孩子被人打了,他在你们辖区,打人的不在,在伏龙坪辖区。太恶劣了,麻烦你处理一下,别让吃亏呀。”
“没问题没问题,本来就应该秉公处理嘛,让他先写个报案材料就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