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赛亚·伯林:证实(3)
首先,“证实方法”这一观念太过狭隘。如果从字面意思来理解,它永远只能指当前或者不久的将来发生的对某一断言独一无二、合乎情理的证实。这使得那些关于过去的陈述,以及很多关于现在和将来的陈述拥有了一种乍看起来非常不同于他们自身所拥有的意义。例如,这样一个句子,“半个钟头前还在下雨”,要被看作相当于以下一个或几个陈述:“我现在对于下雨的样子记得比较清楚”,“我的鞋看起来还好,没有特别‘湿’”,“我在看气压计表,发现某种形状的波动”,“如果我问你,‘半个钟头前在下雨吗?’我期待听到类似‘是’一样的回答”。
这种做法实在令人不太满意,至少存在两个同样致命的理由。首先,将所有关于过去(和未来)的命题变成关于现在经验(只有这个我才可以确凿证实)的命题这一做法,给予“现在”一词两个含义,一个含义是指区别于“过去”和“将来”,即惯常含义;另外一个含义是指这词包括“过去”和“将来”;第二种含义完全没有参照物,用了它对陈述毫无增强,在此意义上说一切有意义的陈述只指现在,就等于是在进行毫无意义的赘述。有且只有在第一种意义上,而不是在第二种意义上,说所有可以确凿证实的命题都只有关现在,才算是说得通,说起某事的现在状态就是为了将它区别于过去和将来状态。
其次,这种转变感觉起来不妥。当一个人说,“昨天下雨了”,他的意思通常不是想说现在关于昨天下雨的经验证据,或者全部证据。因为“是什么的证据”这种关系不具有逻辑隐含的关系,可作证据的命题可能是真实的,而它所要确立的命题可能是不真实的;这两种命题无法对等。我想说的意思是,昨天在下雨,不是想说现在在发生一系列事情证明,怀疑昨天下过雨是没有道理的:我说的雨是昨天的雨,不管今天在发生,或不在发生什么。要确凿证实昨天下过雨(在现象学意义上,证实公决被当作从观察数据进行的逻辑建构),我们要经历过昨天,并且要观察过昨天是否下雨了。要现在来做这一切,从某种意义上讲,是不可能的,但是,这个句子的意义并不存在严重问题。由此得出结论,要么除了那些关于当下的命题以外,其他一切命题都是无意义的;要么意义不可能依赖于确凿的可证实性。
对于上述情况,支持证实理论的人还可以这么回答,当他们说p的意义在于可证实它的方法,他们不是直接断言两者是对等物,他们只是想说“p有意义”这一陈述包含可能有一些证实它的方法。这一命题永远不等同于证明它的证据总和;除非有人说可能出现观察者可以证实它的情况,否则不能说这句子有任何意义。于是,“p是有意义的”(p是经验的)包含“p是可证实的”,同时又被它包含,但不等于任何用来引证它的实际命题。
此外,他们说的可证实性,不是指实践上的可证实性,而是理论上的;需要理论上的可证实性来消除这种异议,说有些命题是明显有意义但因为技术困难无法证实,只有靠观察者的运气和技术或者可以克服,如“月亮背面有山”这样的命题;还需要理论上的可证实性来确保有关过去命题貌似合理的分析,对于这些命题我们因为时间和空间的局限而无法予以证实。我们也许可能出生得更早一些,我们也许可能在别的国家住过;我虽现在无法如愿通过直接观察证实,“恺撒是个秃子”,但不存在什么逻辑上的理由,说我就不可能及时出生在古罗马,看看恺撒是否光头;这理由是有原因根据的,除非我明确肯定自己出生在20世纪,如果是,这一观察只有交由他人完成。不存在理由说“p是可证实的”不能意指“p是被我证实的”①。即使是所谓方法论五花八门的唯我论都是彻底无理由的假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