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步戏》(十四)明毒/花毒
曲耀一直都想问一问他,可碍于情面,他从没对萦心说过一句关心的话,萦心从随侍他后话越来越少,自然也不会主动提起。
可很多时候他会想起,那两年的光景,噩梦缠身。
甫一离开陆远道,他回了长安。风流之地的更迭是很快的,他离开这里不过也才短短两年,无数美人的芳名在楼间流传着,都是他不曾听过的,昔日名动四方的花魁早已不知下落,或许有了归宿,或许芳魂已逝。
萦心换了女身,在从前呆过的青楼前驻足,“栖鸳楼”三个大字又是崭新的,牌匾上挂了许多彩绸,比他离开时更加绚丽也更加迷乱,他盯着那三个字,感觉自己心脏跳的很快,去了五毒安身不叫回,只有到这里来才叫“回”。他本就属于这个地方,如果不是曲耀和君子安给的机遇,他一辈子都该属于这个地方。
须臾,一个喝的烂醉的贵人由一群姑娘和侍从簇拥着走出来,虔婆扇着扇子满面笑容地招呼,尖锐的嗓音盖过所有的喧喧嚷嚷,极具穿透力的落入萦心耳中,他心下一喜,满怀希望地向那个方向走去,人潮拥挤中他撞进了那权贵的怀里,男人被撞了个踉跄,一把揪住他的头发将人拎起来,刚开口想骂,登时被那张容颜吸引。
一双眼里是化不开的阴柔,细眉俏目,红唇潋滟,因吃痛微微露出一小截舌头喘着,摄魂夺魄,让人忍不住想怜惜。
男人急忙松开手,推开叽叽喳喳围上来谄媚的姑娘,一把拉过虔婆质问:“好哇你这婊子!藏着这么好看的姑娘不拿出来孝敬我蓬爷,你信不信老子砸了你这窑子!贱人!你说,她叫什么名字?”
虔婆皱眉扇着蓬爷吐出来的酒气,脸上仍是堆笑的模样,她看了看蓬爷怀里紧搂着女人,表情逐渐震惊,还没等她说话,萦心已柔柔开口:“爷,小女萦心。”
“啊呀!萦心真的是你啊!”虔婆阴阳怪气的尖叫一声,极其真切地执起他的手,“我就说这是容貌,这声音,可不是我的萦心姑娘嘛!”
“是我,妈妈。”萦心笑,刚刚他便在赌这“栖鸳楼”尚未易主,也在赌他芳名犹在,得以收留,看来运气是不错的。
虔婆笑道:“爷,您看有这么漂亮的姑娘陪着,不如今晚就在这楼里过夜吧,让我这乖女儿好好伺候伺候您。”说着还将萦心往男人怀里推了推。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那是自然,美人儿,咱走着!”蓬爷很是受用,强揽着萦心就往回走,他身边的侍从机灵,一小袋沉甸甸的金砖放到了虔婆手里。
男人一路哄着萦心上了楼,进房里的时候萦心身上已经被塞了不少金银珠宝,他捧着这些昔日让他欣喜若狂引以为傲的东西,一点儿都开心不起来,他的心缺了一块儿,凄凄冷冷的,任何华美的东西都再难博得他真心地笑颜。
他不是褒姒,离开了陆远道他什么都不是,所以他得笑着,为那些身家贵胄的男人,能养得起他。
蓬爷问他都会些什么,他说他会唱曲儿,五音六律琴棋书画也懂些,蓬爷就让他唱曲儿,他唱了一折《姬发灭纣》,听得蓬爷拍手叫绝,夸他是狐仙再世,九尾美人;他给蓬爷喂酒,嘴对嘴的讨好男人,这是他车轻路熟的技巧,男人得趣,咬着他的嘴唇不肯放开,以舌侵犯他,任由含着的一口酒顺着两人唇齿相合处,弄乱了气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