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理小说杂谈】埃勒里·奎因浅论(3)
回顾案件笔记时,即使是现在我也有些惊讶于那时我们提出的几种共谋理论。为了提高专注程度,我想声明本案的凶手完全是单独作案,没有人知道凶手的计划,也无人从中协助。警告读者。
我现在可以断言,这是非常公正的评语。本案的动机已经在前文中详实地提到过了,但并没有放在表面,而且恐怕涉及法律问题。想要解决案件的人可以深入地进行寻找,警告读者。
(段落引自吉林出版集团,谜斗篷系列,2019年版。)
这里的“公理”有三个:凶手作案时必须在场、凶手为单独作案且无人知晓其计划、凶手的动机前文已经提过。如果卡尔没有这么说,那读者就有可能误入歧途,得出符合逻辑但和小说解答不同的结论。
创立公理,既是为了保证公平性,也是争取使得推理在逻辑上形成闭环(就是说最合理,没什么别的“不合逻辑”的可能性),当然,只能是争取,得到的结论依然不是绝对。
所以实际上,也可以把公理当成是一种妥协,因为作者无法通过其他形式保证其为真,所以只能强制声明为真。
换言之,如果作者没对某处疑点进行声明(设该疑点不可推理),那就不可判真也不可判假。
以此定义公理的话,想必读者很容易联想到奎因的“挑战读者”,通过下挑战书的方式保证所有线索均已齐备,进而也可以解释,为什么《暹罗连体人之谜》没有“挑战读者”,理由便与北村薰在《ニッポン硬貨の謎》中提到的相同:“因为如果你把挑战书放进去,在那之前的推理就会被读者看出是错误的。”(本段引文由饭城勇三所著《エラリー·クイーン完全ガイド》中《暹罗连体人之谜》一节所引述。)并且:
“《暹罗连体人之谜》里,最后锁定凶手的制胜一击,其实是凶手当时的某个行动。当然,也有一套逻辑上的线索来说明,但最终是靠非逻辑的形式了结的。——所以说,不是没有‘挑战读者’。《暹罗连体人之谜》从一开始就是一个无法加入‘挑战读者’的故事。
(段落引自 《ニッポン硬貨の謎》)
霍华德·海格拉夫在《Murder for Pleasure》第八章第四节中写道:“当被问及他们认为奎因小说何以广受赞誉、大获成功的关键时,作者谦虚地说是‘绝对逻辑的’公平推理的手法。”(本段引文采用《奎因百年纪念文集》的译文。)诚然,为了这个“绝对逻辑的公平推理的手法”,就必须对挑战书做取舍。
我现在可以断言,这是非常公正的评语。本案的动机已经在前文中详实地提到过了,但并没有放在表面,而且恐怕涉及法律问题。想要解决案件的人可以深入地进行寻找,警告读者。
(段落引自吉林出版集团,谜斗篷系列,2019年版。)
这里的“公理”有三个:凶手作案时必须在场、凶手为单独作案且无人知晓其计划、凶手的动机前文已经提过。如果卡尔没有这么说,那读者就有可能误入歧途,得出符合逻辑但和小说解答不同的结论。
创立公理,既是为了保证公平性,也是争取使得推理在逻辑上形成闭环(就是说最合理,没什么别的“不合逻辑”的可能性),当然,只能是争取,得到的结论依然不是绝对。
所以实际上,也可以把公理当成是一种妥协,因为作者无法通过其他形式保证其为真,所以只能强制声明为真。
换言之,如果作者没对某处疑点进行声明(设该疑点不可推理),那就不可判真也不可判假。
以此定义公理的话,想必读者很容易联想到奎因的“挑战读者”,通过下挑战书的方式保证所有线索均已齐备,进而也可以解释,为什么《暹罗连体人之谜》没有“挑战读者”,理由便与北村薰在《ニッポン硬貨の謎》中提到的相同:“因为如果你把挑战书放进去,在那之前的推理就会被读者看出是错误的。”(本段引文由饭城勇三所著《エラリー·クイーン完全ガイド》中《暹罗连体人之谜》一节所引述。)并且:
“《暹罗连体人之谜》里,最后锁定凶手的制胜一击,其实是凶手当时的某个行动。当然,也有一套逻辑上的线索来说明,但最终是靠非逻辑的形式了结的。——所以说,不是没有‘挑战读者’。《暹罗连体人之谜》从一开始就是一个无法加入‘挑战读者’的故事。
(段落引自 《ニッポン硬貨の謎》)
霍华德·海格拉夫在《Murder for Pleasure》第八章第四节中写道:“当被问及他们认为奎因小说何以广受赞誉、大获成功的关键时,作者谦虚地说是‘绝对逻辑的’公平推理的手法。”(本段引文采用《奎因百年纪念文集》的译文。)诚然,为了这个“绝对逻辑的公平推理的手法”,就必须对挑战书做取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