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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梦》新证(一)(27)

2023-11-21雪芹为什么要姓曹 来源:百合文库
作者为了继续情节的延伸,帮读者选择了后一种理解。但这样又出现了一个新的问题:并不是后三十回一开始,宝玉就出家了,之前和宝钗生活的情节该怎么写?作者再一次进行了更大胆的艺术处理。
第四十二回 脂砚斋眉批:钗、玉名虽两个,人却一身,此幻笔也。今书至三十八回时,已过三分之一有馀。故写是回,使二人合而为一。请看黛玉逝后,宝钗之文字,便知余言不谬矣。
这一段脂批提供了大量信息。
第一个信息:“书至三十八回,已过三分之一有馀”,算起来全书共一百一十回,并且原本是写完了的。
第二个信息:黛玉后来死了,宝钗还活着。
第三个信息:这是批八十回之后,后三十回的内容,怎么出现在第四十二回?全书这样的例子非常之多,其实这是北静王及脂砚斋有意把后面的内容及批语移到前面来的。

《红楼梦》新证(一)


第四个信息:在后三十回,宝钗、宝玉名字是写的两个,却只有一个人,“此幻笔也”,这是奇幻的笔法。举个例来说,比如“茜雪狱神庙慰宝玉”,写出来是茜雪见到了宝钗和宝玉,现实中是茜雪只见到了宝钗。因为宝玉即崇祯已死。
下面要重点论述的是:“钗、玉”是指宝钗和宝玉,不是指宝钗和黛玉。
第十七回 贾妃见宝、林二人亦发比别姊妹不同,真是娇花软玉一般。因问:“宝玉为何不进见?”至此方出宝玉。
宝钗、黛玉在一起合称过“宝、林”。
第十七回 迎、探、惜三人之中,要算探春又出于姊妹之上,然自忖亦难与薛、林争衡,只一语便写出宝黛二人,又写出探卿知己知彼,伏下后文多少地步。只得勉强随众塞责而已。
宝钗、黛玉在一起也合称过“薛、林”、“宝黛”。

《红楼梦》新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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