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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判未明子(一)(3)

只不过这份占有仅仅只是他对他自己的大脑的认识构成要素的占有罢了,无论他如何在脑海中改造变换我的名字都无法影响到现实中的我与我的名字在法与社会的基础上的那层关系,更无法影响到我的意识对我的名字的占有以及我的大脑对我的名字的构筑。
简单的说,也就是人的认识不与人相分离。主观认识虽然与被认识的对象即客观实际相分离,但主观认识其本身也是客观存在的,这个认识不是架构于虚空之上,而是架构于客观实际之上的。这个客观实际我一般称之为认识主体,而认识主体亦可以成为该认识主体的被认识对象。
由于未明即瞎看不见“人的认识不与人相分离”这一极其重要的认识基础,故而导致他不设前提的就脱口说出“你的名字和你是分裂的”这样的谬论。更碰巧的是,未明即瞎之所以看不见这一基础,恰恰就是因为这一基础在刚开始的时候便已经被他自己通过批判的手法给扬弃掉了。让我们回顾一下未明即瞎在视频中说过的几段话吧。
①“我国的教科书里面讲的辩证法实际上很简单,它概括起来就是整体主义,它叫你看问题不要片面,要看整体。看整体的话就容易把你自己的利益,把你自己的立场给牺牲。”
未明即瞎认为只要人看到事物的全面就容易将“你的利益”牺牲掉。也就是说当他看到“人的认识不与人相分离”的时候,由于他达到了更加全面的认识,超脱了仅仅只看到“主观认识与客观实际相分离”的相对片面阶段,这时他的利益就会被莫名其妙的牺牲掉,可他终究是没有解释这个牺牲究竟是个什么样的牺牲,花招之一。

批判未明子(一)


②“它的合题就是a本身,那么为什么它的合题就是a呢?因为这个正题是a,反题是非a对不对?你要想啊,所谓的非a就是说它是和a不一样的东西。但是,当我们把a写到纸上去的时候,当我们用一个符号a来指代它的时候,那么这个符合a本身,这个符号本身和a这个东西本身,它实际上已经是两个东西了,它相互之间是有差异存在的,所以它的合题不需要是a加上非a,它的合题只要是a就行了,因为a就代表了这个东西本身和符号a之间的那种分裂。”
这段话里面,未明即瞎毫不知廉耻的运用了一堆公式,去为他假设的根本不存在的合题做铺垫,他绕了一堆圈子的唯一目的仅仅只是想掩饰他对辩证法的一无所知。让我们来看一下,他在上述这段话里究竟都用了哪些公式吧。
合题=现象a
现象a=现象a与非a的统一
现象a<>非a
符号a=非a
现象a<>符号a
现象a=现象a与符号a的统一
让我们稍微带入点实际的事物进去,再重新看一下这个公式。
苹果=苹果与非苹果的统一
苹果<>非苹果
苹果符号=非苹果
苹果<>苹果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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