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判未明子(一)(2)
(上述)这不是(真正的)辩证法。你如果说这里的反题是非a,即a之外的其他东西,比如说反题是b,那么所谓的合题就是a b吗?(不!)不是这样的!
(真正的)辩证法很简单,但是他需要你思维动一动,你要掌握一种思维模式,这个思维模式就叫做“你要学会去为一个东西创造他的镜像。”要找到它的那个镜像,找到它自己分裂的那个东西,它自己内在的不一致性。(看!桑乔,你时隔近两百年的徒孙就在此处,他竞如此不加掩饰的暴露了你这样一位伟大的哲学圣师就是他的师傅,详见《德意志意识形态》)它的合题就是a本身,那么为什么它的合题就是a呢?因为这个正题是a,反题是非a对不对?你要想啊,所谓的非a就是说它是和a不一样的东西。但是,当我们把a写到纸上去的时候,当我们用一个符号a来指代它的时候,那么这个符合a本身,这个符号本身和a这个东西本身,它实际上已经是两个东西了,它相互之间是有差异存在的,所以它的合题不需要是a加上非a(那是当然的,毕竟到现在为止未明即瞎还未向我们解释,那个“它”究竟是什么)它的合题只要是a就行了,因为(天才的辩证法)a就代表了这个东西本身和符号a之间的那种(究竟是哪种呢?
)分裂。你把a写在这边(即正题),就代表那个东西,(就好像谁不知道符号a只是现象a的代名词一样,对着语文课本照抄一遍就能解释辩证法的话,那初中一年级就该把辩证法学完了)这样你们可以理解了吧?比如说你的名字和你本身就是分裂的。”
我们先来解释一下“我”与名字的关系,然后便可以从中看出未明即瞎究竟有多么愚蠢。
我的名字不是作为名字的我,但我的名字确是作为我的名字,是我的所有物,是我在社会关系中不可或缺的我的一部分。我的名字是构成当前的我的物质基础之一,虽然单从当前的人体结构学来看,名字不存在于人体的任何一个器官之上,但名字依旧是构成我的意识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实际上存在于运动着的复杂的大脑神经之中,我的运动着的大脑神经是构成它的物质基础,而它的构成与发展又是构成与发展我的意识的更高一层的物质基础。至于在他人的脑海中的我的名字,在他人还未知道这个名字是我的所有物以前,他人自然是不会产生这个名字是我在社会及法的关系中以名字的形式作为我的所有物的那种观念。他人的大脑即便在知道这个名字在法与社会的关系中是我的所有物,但也仅止于此,他仍旧可以并且在事实上也确实于大脑中占有我的名字,且无意识的以我的名字作为构成他的意识的物质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