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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怪故事·夜谭随录(四)(6)

2023-09-14 来源:百合文库
”女郎离去,好几个月没有再来。
乡试结束,仲芬文章写得很好,考生们判断他不会在前五名之外。等到等到揭晓,竟名落孙山。女郎又来了,仲芬眼含热泪,女郞再三慰戒。众同乡有同病相怜的落榜者,约他同登陶然亭,并借酒浇愁。仲芬醉后胡言乱语,说了些佛教因果报应的话。傍晚回馆,女郎已在房中,板着脸责怪他:“圣人之言,为什么耍亵渎?你得罪大了!你就像吹胀的猪尿泡,毫无骨力,正可谓粪土之墙,不能粉白。我跟着你还干什么呢?”说完,忿忿走出房伺。仲芬无地自容,下跪拉着女郎的衣袖,女郎褪下衣服就离幵了,于是从此不再来。仲芬开始时还保守秘密,时间长了就渐渐泄秘给弟子。而拿来女郎衣服细看,竟薄如蝉翼,约重两三钱。
几年后,王给谏的子侄同入翰林院,二翰林的说法才被验证。仲芬却连续试场失利,不能被荐举。又思念女郎容貌,用手指在空中虚划字形,精神失常。又过了一年,竟因病死于京都住所。棺柩浅葬在无主的荒坟里,至今没能归葬故乡。李高鱼与仲芬是少年时代的朋友,熟悉他的事请,时常向我诉说。问及女郎衣服在何处,说已归王给谏所有,带回江南了。

志怪故事·夜谭随录(四)


闲斋氏说:“看仲芬遇到的女子有人说她是鬼,我力辩她是狐。”
恩茂先说:“无论是狐是鬼,仲芬此人,儒衣儒冠为人师表,较此女如何?”
兰岩氏说:“口中轻薄,狐狸也嫌弃,更何况对人来说呢。当初他听到劝诫一再拜谢,但毫不检点自己,亵渎圣神,是自取其罪。读书人不可不以此为戒。”
12,红姑娘
京城城墙上御敌的城楼,里外有五十座,高大深邃,常常被狐鼠栖居。里城东北角的角楼内,有一只狐狸,变成女子,红衫翠裙,年约十六七,艳丽异常。守城士兵常常看见她,都知道她不是人,但没有不为她而神魂颠倒的,因为她衣服是红色的,所以都用“红姑娘”来称呼她。有时有轻浮少年,偶尔在良宵微醉时,动了色心,来到楼下以轻薄的话来挑逗她,就听到娇滴滴的声音说:“你不要乱来啊!”而轻薄者回家就头疼难忍,不然就是嘴唇忽然肿得像桃子,必须哀求悔过,才能止疼消肿。所以大家都惧怕她,没人敢再说调戏的话。
步军校赫色,年已六十多了。一天晚上,上城头值夜,独自坐在铺位上,想喝酒而得不到。三更以后,听到门外有手指弹门声,赶紧询问,却听不到回答。开门—看,原来是个约十六岁的美丽女子,五色纷呈,不可形容;又周身细看,更耀人眼睛。身后跟着两对丫环,手捧酒盒,站在月下。步军校向来有胆量,惊魂定下,就悟出这是狐狸。问她怎么会深夜来到这高城?她答道:“我是洪氏,排行第三。知道您想喝酒,谨以家酿相赠。”步军校大喜,请她进屋,就用她带来的酒肴借以款待不速之客。醉后步军校兴致很高,问:“三姐来有什么要求吗?”女子说:“以狐媚迷惑人,都是有求于人。您一身贫病,年纪又老,我对您会有什么要求呢?我来亲近您的原因,是您对我有很大的恩德。”步军校茫然不明白她所说的话。女子说:“您难道忘了在松亭赎我的事吗?”步军校这才恍然大悟,叹惋了好长时间,于是认女子为义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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