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新传·卷一(2)
“我等诚不敌斌哥!”
六月初八,斌西辞李子, 闻帝且幸泰山拟封禅,欲因刺之。祖道饯行,妻子白衣斩衰送目,斌终以不顾。
过易水,斌题诗曰:“壮士歌一曲,昔卿终未还。我誓不求生,此行业须成。”
至京城,有先生称高半仙,卜之。高半仙曰:“君乃义士,为报恩以行刺。”斌惊,求勿语他人。又曰:“此举非不可成,惟恐君不忍刺之。”斌怒,“吾死且不避,安能见机却怯之!”
至泰山,帝方礼毕。入行宫,左拥秦娥,右抱越女,欢饮之。忽闻人呼:“刺客!” 俄而飞镖已封二女之咽。帝高呼:“吾二常侍安在?”二常侍已与刺客搏击。二常侍,乃杨三郎“淼”与姚大郎“公明”。淼以飞速闻名湖江,前文道,斌之速超声,而淼之速近乎光,地月往返仅三秒,斌难敌之。加之公明力可拔山,擅醉猴拳,二人齐上,斌危矣。然其有必杀绝技,乃东皇太一传之,名曰“百步毙灵”,意为处其方圆百步者,中招毕卒,然自损阳寿三年。斌方运功,但见荧火之星近日,哈雷彗星亦至。二常侍败下。即寻帝。
既得,斌曰:“吾且取汝命。”帝曰:“汝因何而杀朕?”对曰:“不必多语。”帝曰:“汝不挂念黎民苍生乎?吾一统天下,百姓可得安定,君岂忍视今世之饿殍遍野耶?”斌悟,呆而矗立,不知奈何。曰:“吾有愧于李子。”遂自刎。
帝闻李子,遣人至满洲寻之,族灭之。
太史公曰:“义士乎,斌!舍己而行轲之旧举,为天下弃私,前无古人,亦必后无来者。然李宗族灭,罪在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