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外人【法】阿尔贝·加缪 ——读后(2)
莫尔索是一个三十来岁的未婚男人,在一家公司当职员,惟一的亲人——妈妈住在养老院。某一天,养老院发来电报通知妈妈去世,他前去奔丧,却在守灵的时候抽烟、喝咖啡,跟人聊天、昏昏欲睡。他记不清妈妈临终时的具体岁数,拒绝了开棺看妈妈遗容的提议,葬礼的过程中没有哭,也没有在坟前默哀。葬礼结束后,为自己有条件上床睡上十二个钟头而感到喜悦。
在妈妈下葬的次日,他和新结交的女友一起去游泳,看喜剧电影。但在一天他独自去海滩,在预感自己要被袭击的前提下,率先开枪打死了一个之前就有矛盾的阿拉伯人。于是,莫尔索以杀人罪被捕上庭接受审讯。
司法机构以其固有的逻辑,利用被告过去偶然发生的一些事件把被告虚构成一种他自己都认不出来的形象:即把始终认为自己无罪、对一切都毫不在乎的莫尔索硬说成一个冷酷无情、蓄意杀人的魔鬼。因为审讯几乎从不调查杀人案件,而是千方百计把杀人和他母亲之死及他和玛丽的关系联系在一起。
临刑前的关押时间里,他屡次拒绝接见神父,拒绝临时归皈上帝。他觉得自己犯了罪自然要付出代价,但别人无权要求他更多的东西。
“对于我真正感兴趣的事我也许没有绝对把握,但对于我不感兴趣的事情我是有绝对把握的。”神父找他谈的,正好是他不感兴趣的事情。最后他坦然地走上了断头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