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克琉斯之脚(3)
刘万年是个黄皮肤的亚洲人,就坐在酒馆的角落里,一边悠哉游哉地喝着酒,一边摇头晃脑地哼着小曲儿。他身穿一件皱巴巴的格子衬衣,配着一条磨得满是窟窿的牛仔裤,瘦瘦小小的身材却穿着一双又大又笨的厚皮靴,整个酒馆里没有谁比他这身装扮更不起眼的了。
“咳咳!”刘万年大声地咳嗽了两声,起初人们还以为他是喝酒呛着了,毕竟大家都在盯着强尼的枪口,没人有工夫理他。
“咳咳,我说!”他又咳了两声并加大了音量,用他那沙哑的公鸭嗓说道,“这就是你们这个地方的待客之道吗?对外来者行使暴力这就是你们美利坚的自由民主?”
强尼听出了那蹩脚的东方口音,在他心里“自由”和“民主”是他身为一个高贵的美国人最引以为豪的,他怎么能忍受别人侮辱这神圣的字眼儿呢?于是他气得是嘴歪鼻子斜,歪脖瞪向刘万年,“闭嘴,你这黄色的猴子,你算什么东西!你也是偷渡来的吗?想挨枪子儿!”
众人的脑袋齐刷刷地转向了刘万年,然后像雨刷器一样一会儿看看刘万年,一会儿又看看强尼。敢跟强尼正面叫板的他们这还是第一次见,原以为能在这种情形说出这番话的,不是“超级英雄”也至少是个肌肉硬汉,可谁知说话的竟是这么个骨瘦如柴的小个子,那么就只剩下一种可能,这家伙是个十足的笨蛋。
“哦,别这样,动不动就枪子儿枪子儿的,你们这儿的人都这么野蛮吗?我们礼仪之邦的人可不这样。”他先是起身脱帽夸张地鞠了个躬,随后翘着二郎腿砰地往椅背儿上一靠,又恢复到往常那副吊儿郎当的姿态。
“强尼是这片儿的地头蛇,你还是别惹他的好。”旁边的好心人一边用报纸遮着,一边小声提醒他,可看见强尼走过来,还是立马像乌龟一样把头缩了回去,只假装是在专心读报。
强尼手一推,把墨西哥小哥晾在了一边。随着地面一阵震颤,他那山一样的阴影把刘万年整个人都罩了进去。
“砰”,他把枪往刘万年的桌子上一拍,“怎么,你这外来的蝼蚁也想插手我们国家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