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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尔摩斯探案集 -血字的研究第四章 约翰·兰斯的陈述(4)

“对呀,只要是正常一点的人早就回家去了。”
“此话怎讲?”
那个警察笑了一下。“这辈子,我可没少见过醉汉,不过,醉成那样的人,还真是第一次见。 我从屋里出来时,那家伙就在门口靠栏杆站着,扯着嗓子, 正放声唱着像科伦拜恩那段小曲之类的调子。他几乎都站不稳当,不说他了。”
“那家伙长什么样啊?”福尔摩斯问。
福尔摩斯的插话,好像让约翰·兰斯有点不高兴。“他就是一个烂醉如泥的醉鬼。我们要是没什么事的话,没准儿会送他去警局。”
“你有没有注意到他的面色和衣服啊?”福尔摩斯没忍住,又问了一句。
“我觉得自己当时应该注意到了,我跟莫切还扶过他呢。高高的个子,脸很红,下边还长了一圈——”
“已经够了,”福尔摩斯大声说,“他后来怎么样了?”
“当时我们太忙了, 没时间搭理他。”那位警察说道,语气中明显带着不满,“不过,我敢打保票,他绝对找得到回家的路。”
“他的衣服是什么颜色的?”
“外衣是棕色的。”
“他手中拿马鞭了吗?”
“马鞭?没拿。”
“他肯定是扔到什么地方了,”我的同伴咕哝着说道,“你后来有没有看到或听见马车经过啊?”
“没有。”
“给你这半磅金币,”同伴边说,边站了起来,把帽子戴上,“兰斯,你干警察这一行,估计永远都高升不了。你那脑袋瓜不能只当个摆设,应该适当地用一用。你昨天晚上原本能捞个警长差事的。因为,你昨晚看见的那家伙,就是这起神秘案件的重要线索,我们现在正寻找他呢,再争论这个已经没有意义了,我只不过是告诉你一个事实。 我们走吧,医生。”
我们一起走出来, 找到我们的马车。留下那个警察满脸迷茫地坐在那里,很显然,他已经感觉不安了。
“这个大_蠢;驴!”我们坐着马车往回赶的时候,福尔摩斯恼恨地说, “你想想,遇上这么难得的一个好机会,他竟然白白错过了。”
“我还是想不明白。警察描述的那个人确实跟你推断出来的情况相符合, 可他既然已经走了,为什么还要返回去呢?一般情况下,罪犯应该不会这么做吧。”
“是戒指,先生,戒指,他返回去就是找戒指的。如果我们没有其他办法抓到他,就只能把那枚戒指当诱饵,引他上钩。我肯定能抓住他,医生,我愿意跟你打赌,二比一的赌注,就赌我能抓住他。这一次,可是多亏了你啊。如果不是你,我也许就不去了,那样,我可就错过这个前所未有的、绝佳的研究机会了。我们就把它叫做‘血字的研究’好吗?就算我们用一些华丽的辞藻,也没有关系啊。在这平淡乏味的生活中,谋杀案,犹如贯穿其中的一根预示凶兆的红线。 我们的职责就是发现它,从生活中把它剔除出去,让它完全暴露出来。我们先吃饭,然后去听诺曼·聂鲁达的演奏。她的指法非常棒,还有其弓法,简直妙极了。尤其是她演奏肖邦的段小曲,可谓是妙不可言。”
这个私家侦探坐靠在马车上,不停地哼唱着,跟只云雀一样。我则默默地思考着:人类的智慧真是太神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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