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人离
昨日樊夕澈替我送来秋装时,我才隐约悟起,如今已是秋分。
我望着残阳落幕的景象,这遍地的黄沙,心下叹了口气。
一转眼,我驻守边塞便已十一年。
十一年中,我习惯了与将士们绕着篝火喝酒,习惯了大刀阔斧的上场杀敌,习惯了在梦中,与那些刀下亡魂作伴。
可我再习惯,也无法改变,我是一个女子的事实。
我摸了摸手臂上的疤,十六年的男子生活,似乎已经不肯为我留下一点属于女子的痕迹。
有时甚至会忘记自己是个女子,甚至觉得当男人才好,可在一个人的帐中,在灭了灯的黑夜中,我仍能看见一个锦衣华服的少女,光着脚丫在泥泞的花园里跑着,笑着。
(一)
我名南烟。
我的父亲,是皇上亲封的漠北大将军,官居一品,权倾朝野。
父亲一生只娶了我母亲一人,而我母亲,诞下一胎,却是两胞。
我名南烟,哥哥取名南歌。
南歌自幼体弱,是个靠药养身子的,说得难听点,便是泡在药罐子里的。
而我不同,我活泼好动,并被某位得道高人指点道:此女骨骼惊奇,乃百年不遇的习武奇才。
初时,我十分受用于这一番话,认为自己终于比南歌有明显的长处了。
可即使这样,父亲仍然不愿意多瞧我一眼。
他在家的大多数时间都是和南歌在一起的,打仗归来路过集市,会给南歌带小玩意,而我,从来都是在旁边看着的。
我对威风严肃的他十分崇拜,极其渴望他的关注,以至于,我得不到他的关注,对得到他宠爱的南歌有一种道不明的憎恶。
我想,若不是因为那件事,我约莫这辈子都不会去见南歌。
那日在饭桌上,父亲淡淡的道:“南烟,南家不可无带兵之人,既兄长有疾在身,便由你来,自今日起,你的名字便是南歌。”
即使彼时仅七八岁,我也将父亲所说尽数听懂。
从此,这世人心中便只有一个南歌,那个三岁提长刀,五岁背百样兵器谱的……南歌。
怔了不过几秒钟,我便扔了碗筷,直奔南歌住处。
我心想,一切都是因为他,若不是他的那副身子,我也不至于代替他。
可当我见到他时,一切的不甘,委屈,愤怒,尽数化作了云烟,而那云烟,又散开在我心中,生出一股不知名的悲哀。
明明是同样的年龄,我与他相比,却壮得如同一头小牛。
南歌嘴唇苍白,双眼紧闭着,眼睛下面是散不去的青紫色。
脸上一丝多余的肉也找不出,宛如一个皮包骨的活死人。
我抬腿,走出房间,突然接受了父亲说的话。
外面的天空灰蒙蒙的。
我撞见了父亲,他见是我,本就严寒的脸庞又冷了几分,在我眼里,如同山顶千年不化的寒冰。
“那般喜欢跑便绕南府跑十圈,没跑完晚饭就莫要吃了。”他甚至不愿再多看我一眼。
我倔强的也不去看他。
(二)
“一、二、三……”我在心中默默的数着圈数,目不转睛的盯着脚下的道路。
不知何时起,天竟下起了小雨,细小的雨滴纷纷扬扬的飘落在我的衣裙上。
虽已入春,可天气仍是寒冷的,裙子沾了水后便紧紧的黏在皮肤上,一阵冷风吹来,我打了个寒颤,见父亲不来唤我,便压住了心底的退缩之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