痛之过往(8)
在店长看来,雷霆就是店里的头牌,不卖身的头牌。
不卖归不卖,并不妨碍艳名远播。柜里柜外的男人们纷至沓来,只为饮一杯名叫“雷霆”的特制莫吉托。
最烈的酒加最甜的糖,半杯晶莹透亮全无气泡的冰块。
一杯卖51块。简直就是抢钱。
可是,51,我要。
那些个男人,站在吧台前,对着雷霆的冰山俊脸和随时可能崩裂的衬衫,心潮澎湃的等。
等什么?
等雷霆来问他,“喝点儿什么?”
“我要雷霆。” 必然要答得千娇百媚火花四射。
单单幻想,已经心跳加速。
更何况,那酒,入口冰甜,不等咽下,酒精忽的就在口腔里炸开。像是雷霆在他口中炸开,或是他在雷霆口中炸开,真真是极致体验!
51
块,哪里卖的是酒?
每卖出一杯,雷霆可以分得10块。为了这10块钱,他也不那么吝啬微笑。
“一杯,够么?”
当然不够!一杯又一杯!
营业额翻着跟头涨,店长很是满意,只有一点小小的不甘。他也没得着雷霆。
于是有心“调教”一二,“挖掘”出更多“潜力”。
那一日,开工前,特意叫了雷霆去办公室,开一瓶皇家礼炮,老友般谈心,“有句话是这么说,在遇到真爱之前,谁也不敢说自己是直的还是弯的。”
办公室窗外是半边山景,郁郁葱葱,尽染暮色。杯中酒,清亮透彻,似一枚将凝未凝的琥珀,勾了人纵身一跃。
“有些事呢,不用遇到真爱,我也知道。”雷霆觉得他有必要彻底打消店长的念头,放下酒杯,起身,重重拍向老板的肩头,“开门是为生意,我是直的还是弯的,根本不重要,赚钱最重要,你说呢?”
店长被说服了,不无惋惜的替雷霆解开第三颗衬衣扣子,“你个小妖精!”
但是有一位黄先生忍不住了。他认定了雷霆就是“真爱”,每次来只叫他。现在黄先生存在店里的酒也有一打了,更别说喝下去的。可他就只摸了一下雷霆的手,真的只是一下,1秒都不到。
他本是店长的“朋友”。店员们私下里给这位黄先生起了个外号,黄夏刘,对,黄下流。店员多多少少都被揩过油,被带出去的也不是少数。
这天,黄先生打定主意一定要拿下雷霆。带了一众“朋友”来,喊了雷霆来陪酒。能拿钱砸晕最好,钱砸不晕就硬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