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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偶戏》(24)

余以强为,子亦无故,遂以迁居,不舍,以不为所迫也。安于金银,亦有祸乱所备也,迁据,以百亩田地,三两房铺矣为足矣。即为迁之临府,遂以备筹,以子易学矣,三岁渐兴,七岁,为府县之富庶也。渐之,为后所为也,后初为盈,欢欲无所为,渐之败萧,子矣渐亦无法度,遂以子入,与之,余以前交外商姻联之也。
於以此,子以外邀之商也,顿罢,以外出,外郊,心亦欢畅,终安于乐矣,遂有果也,不为所盼,达旧故,以礼金而探,渐问若何,未聘,乐矣,安于犬子否,何以不所为,寄言不如早矣,何患徒劳,子矣曰,安与书商,岂为之,不为所为,安荒矣,遂罢,此月择吉,以作婚娶也。
子归,邻府,城外缉捕,遂以仆视之,仆惶,曰以外流也,莫如是,遂疑,惑以视之,果如也,遂罢,窜流也。
何为若此,矣为偶之巫蛊所咒也,事亦所示为,之初为献戏与王府,后先王逝,兄亦为先之所爱,为长继已不若此也,而曰以,清明结游,纸鸳飞矣,忽日,悬挂与枝杈,以仆而摘,高之天傲不允,不如意,遂以哂嬉而散,后之所长矣为所笑,矣有所恨,后之曰以闻戏,以父之名,竟不从也,甚,余其兄弟而嬉打,逐其不如,后闻以挑拨深情,多而渐之,安与权益,遂恨以不负之,安不如恨也,誓杀之。安王之宠,矣恨谗言多矣,不和,恨渐与入继子共伍也。王风疾,眩痛,竟而逝之,以长为继也,之欲归所夺养怡荒年矣,欲辞,遂房中矣有一偶刺首也,无解,大怒,以灭族也。

小说《偶戏》


至矣此,为之所累也,未至,家室皆以为牢狱也,己以重金而缉之,夭逃,以遣随之而散。以刀疤腐臭流窜,限期,无故,以替而蔽,闻曰,竟婚以斩日也,子不忍,遂以亡而探视,囚外,欲言,恐而无语,随之,以儿其所见也,忽间,命至,以三日凌迟,刀寒矣无情,至哀号矣,应曰以恨之,莫不如其命也,悔之,恨骂亦出。邢台人众,多曰以奋而欢喜,少曰以唏嘘也,之遂以不受,窜流奔疾也。后矣无所故,其后断之,邢者不受其苦,命归二日血流凌迟也。
子归,晕昏,遂罢醒之,首缤白,命若何,信忽,非矣,无信,矣若何是也,后应如何,怎知,应不若负也,当以寿寝以待天命安与故人矣。
之欲信其命不若此,遂以终之金银,而与穷卖者买仆妻,为奉养也。仆以应之,后之所谓,仅为仆,无妻所为也。金银皆为之所用,矣所为亲,安不若,以心换之,遂不如意也,既者,无以求,遂以此生而已。

小说《偶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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