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鹿为马(3)
弗洛伊德我们也并不陌生,他最最惊世骇俗的学说就是所谓的性欲说:将性本能视为人类一切行为的基础和动力,一旦人的性冲动受到了压抑就会导致精神疾病,虽然他口中的“性”与其说是交欢倒不如说是一种快感,比如说婴儿吮吸手指的快感、排泄大小便的快感、美食摆上桌后大快朵颐的快感,但人若是任由自己的本能、欲望和冲动所驱使,那他跟动物还有区别吗?我曾经观察过游荡在我们小区里的流浪猫,它活着的唯一目的是保证一日三餐、困了能找一个避风避雨的地方睡觉,但是人之为人难道不应该有更高的追求吗?人活着若仅仅是为了温饱那跟一只吃了睡睡了吃的猪还有什么区别?艺术创作、科学研究、道德献身,只有这些才是人之高于动物最最本质规定性的所在。
其次,弗洛伊德忽视了人的社会心理,一个人只要身处在某个小团体当中就不免会就他的才华和品德而被评价,换句话说,他要么“被看得起”,要么“被看不起”,当一个人遭到鄙薄时不免自尊心受挫、产生消极厌世的负面情绪,而我们又不可能脱离社会,跟任何一个小团体都搭不上边,因此“努力争取得到别人的尊重”、“努力在一个小团体当中站稳脚跟”就成了继性欲和快感之后存在在世最最根本的动力。
在传统观念看来,性乃是洪水猛兽,一旦涉及到性所有人都讳莫如深,恰恰就是在这种保守的环境当中,弗洛伊德敢为人先,提出了他的性欲说。我们不难想象当初他揭竿而起的时候,所有人是如何将他的那套荒诞理论视为歪理邪说的,他又遭到了多少专业团体的抵制和污蔑,但是他锲而不舍地坚持了十多年,最终成功让人类文明向前迈进了一步,起初人们总坚持鹿是鹿、马是马,可恰恰是他的坚持不懈、滴水石穿让人们模糊了鹿和马的界限,甚至将原本分属两类的鹿跟马并为一类。由此看来,指鹿为马真的只能被当作贬义词使用吗?当我们形容一个人指鹿为马的时候,我们真的是在说他颠倒黑白、混淆视听吗?
在我看来,指鹿为马是一种本事,它意味着你的名气和威望达到了一定的地步,从你嘴里脱口而出的东西没有人敢反驳,正如我刚刚提到的,孔子高扬道德,有失偏颇地提出了所谓的才性相配:一个人的道德必须跟他的才华并驾齐驱,德不配位的人必须被赶下来、逐出文明社会,他不仅没有因此而遭到口诛笔伐,反而一跃而成了中国文化的老鼻祖;弗洛伊德以偏概全地发扬他所谓的性欲说,提出了人的本质是一种无意识的原始冲动和本能欲望,他不仅没有被所有人当成下流胚而骂成狗,反而成了二十世纪最有影响力的三位伟人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