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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一向有法,而中国的百姓,在我看来,一向是信法,也愿意守法的。蒙了冤,找青天,大律一翻,大板一打,坏人吃了疼,好人得了乐,案案如此,世道很是清明,至少传奇这般写的。而若没了法,民心便乱。“得民心者得天下”,楚汉相争时候,刘邦“约法三章”了,百姓便跟他走,可见就是再乱的世道,百姓还是要法的。可秦时有法他不要,偏爱刘邦的法,为何了?答曰:平等而已。
秦律严苛,路人皆知。始皇废了人殉,然而又兴连坐。人人受罚,看似是人人平等,可这是把人都归作“犯人“一类,难道秦国就是个大监狱么?冤有头,债有主,刘邦知道这草民的道理,谁犯罪,便罚谁。于是犯人和犯人平等,而百姓和百姓平等,他就做了皇帝,而要百姓平等地给犯人殉葬的秦国,早成一个大墓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