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讲 关于虽无原创性但在小说之中能好好发挥作用的角色制作方法这件事 || 大塚英志(5)
这样的话,发行了包括我写的漫改小说在内的许多人气游戏和动漫的剧本化模仿作的是谁啊?先把对角川书店的吐槽放在一边,很明显,这些句子没有给有志于小说的人任何建议。你们想知道的是如何制作这些原创角色,这才是这篇文章应该做的。
对了,当我读到这两句话的时候,我注意到了在这之前的东西。这就是对所谓“原创(original)”的信念,是这篇文章的写手迷信的价值观,我对此产生了疑问。“不能借用人气动漫或是游戏的设定来创作”,但这句话不是说擅自给《罗德岛战记》写续篇,也不是借用《惊魂记》的人物来擅自写番外,这种情况属于著作权侵害,是犯法的。所以这篇文章说的是那种非常类似《罗德岛战记》的作品和一看就像《惊魂记》的作品。
但请稍等,如果说《罗德岛战记》或是《惊魂记》的模仿应援作缺乏原创性的话,那么原本的《罗德岛战记》和《惊魂记》就是“原创”的作品了吗?
《罗德岛战记》和TRPG的关系
首先声明,以下所写并不是对《罗德岛战记》的作者水野良先生的批评,只是为了方便理解在“Sneaker文库般的小说”中的“原创性”的定义,才试着将其作为材料言及的。
说到底,《罗德岛战记》的主人公们为什么组成了一个“团队(party)”呢?这不仅限于《罗得岛战记》,而可以说是在此之后登场的所有幻想小说的共同点,对于幻想类的电脑游戏也一样。为什么,幻想故事中的主人公们都好像立了什么约定一样组成了团队呢?大半的人可能都觉得这是太过自然而然的事情,而没有仔细考虑过吧。
实际上《罗德岛战记》原本是以“桌上角色扮演游戏的回放”的形式在电脑游戏杂志上连载的。要介绍这个“桌上角色扮演游戏(Tabletop Role-playing game)”,略称TRPG的东西是非常麻烦的。在电影《与未知的遭遇》的开头有一个好几个男子在一起玩游戏的画面,实际上那个就是TRPG的一种。
玩家扮演自己被分配的角色,与其他玩家扮演的角色合作,使用骰子与遇到的敌人战斗,寻找宝藏。看上去好像是在玩《勇者斗恶龙》、《最终幻想》这样的电脑游戏,虽然没有任何游戏软件,也没有PS2,但完全一样。电脑游戏中的RPG诞生于一个人就能玩的TRPG,最近随着网络环境的普及,似乎又出现了多人参与的TRPG类电脑游戏,如《梦幻之星Online》,但正如字面意思,TRPG本来就是桌谈(玩家之间面对面地交谈)的,角色扮演(玩家扮演自己的角色,也就是说,沉浸为一个character来游玩)游戏。
对了,当我读到这两句话的时候,我注意到了在这之前的东西。这就是对所谓“原创(original)”的信念,是这篇文章的写手迷信的价值观,我对此产生了疑问。“不能借用人气动漫或是游戏的设定来创作”,但这句话不是说擅自给《罗德岛战记》写续篇,也不是借用《惊魂记》的人物来擅自写番外,这种情况属于著作权侵害,是犯法的。所以这篇文章说的是那种非常类似《罗德岛战记》的作品和一看就像《惊魂记》的作品。
但请稍等,如果说《罗德岛战记》或是《惊魂记》的模仿应援作缺乏原创性的话,那么原本的《罗德岛战记》和《惊魂记》就是“原创”的作品了吗?
《罗德岛战记》和TRPG的关系
首先声明,以下所写并不是对《罗德岛战记》的作者水野良先生的批评,只是为了方便理解在“Sneaker文库般的小说”中的“原创性”的定义,才试着将其作为材料言及的。
说到底,《罗德岛战记》的主人公们为什么组成了一个“团队(party)”呢?这不仅限于《罗得岛战记》,而可以说是在此之后登场的所有幻想小说的共同点,对于幻想类的电脑游戏也一样。为什么,幻想故事中的主人公们都好像立了什么约定一样组成了团队呢?大半的人可能都觉得这是太过自然而然的事情,而没有仔细考虑过吧。
实际上《罗德岛战记》原本是以“桌上角色扮演游戏的回放”的形式在电脑游戏杂志上连载的。要介绍这个“桌上角色扮演游戏(Tabletop Role-playing game)”,略称TRPG的东西是非常麻烦的。在电影《与未知的遭遇》的开头有一个好几个男子在一起玩游戏的画面,实际上那个就是TRPG的一种。
玩家扮演自己被分配的角色,与其他玩家扮演的角色合作,使用骰子与遇到的敌人战斗,寻找宝藏。看上去好像是在玩《勇者斗恶龙》、《最终幻想》这样的电脑游戏,虽然没有任何游戏软件,也没有PS2,但完全一样。电脑游戏中的RPG诞生于一个人就能玩的TRPG,最近随着网络环境的普及,似乎又出现了多人参与的TRPG类电脑游戏,如《梦幻之星Online》,但正如字面意思,TRPG本来就是桌谈(玩家之间面对面地交谈)的,角色扮演(玩家扮演自己的角色,也就是说,沉浸为一个character来游玩)游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