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时代,不懂得生存,那只能是被淘汰了。
一开始我们谈IP的时候,只是单纯的围绕IP的本义来讨论它的衍生产品。在当时,知识产权被认为是一种知识产权作品,它创造了一种流行的作品形象。最终目标是整体形象。
早期IP的商业价值在于直接的经济价值,比如电影创造的IP,商业价值在于相关电影的票房。出版在于其背后的销量。
当其背后的知识产权交易者发现知识产权更广泛的价值时,他们开始探索知识产权的衍生价值。包括IP本身的各种周边产品和IP的二次开发。
然而,这些只是在挖掘知识产权本身的价值。后来,知识产权符号化或标签化的概念开始出现,使得知识产权在商业实践中为产品提供溢价,开启了新一轮的知识产权价值挖掘。
但这些只是基于知识产权文化和情感属性的商业实现。从某种程度上说,知识产权本身就是知识分子创造的文化产品,具有知识分子特有的储备。所以实现的手段相对含蓄,只是在挖掘自己的价值。
文化赋予知识产权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