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慈与夜莺 (王央乐译)博尔赫斯
2023-11-01 来源:百合文库
凡是经常读英国抒情诗的人,忘不掉约翰·济慈的《夜莺颂》。这首诗是1819年4月的一天晚上,当时济慈大约二十三岁,又穷又患着肺病,在汉普斯特德的花园里写成的。他在郊区的这个花园里听见奥维德的和莎士比亚的永恒的夜莺,感到自己生命之无常,把自己与这见不着的小鸟的难忘而温柔的声音相攀比,济慈曾经写过: 诗人应该自然地写出诗来,仿佛树上长出叶子来一样。两三个小时就足以够他产生出这几页永不消竭而又永不满足的美来,几乎用不着再略加修饰。它的优点,我知道,谁也没有议论过,只有加以解释。这个难题的中心,在于其倒数第二节诗。那个当时在场的凡人对这只小鸟说:“饥饿的世世代代不再把你践踏。”因为,如今这鸟叫的声音已经到了以色列的田野上,在古代的一个傍晚,被摩押女子路得听到。
雪尼·柯尔文(新闻记者,斯蒂文森的朋友)在1887年发表的一篇济慈小传里,发现了或者说发明了我刚才上面提到的诗节里的那个难题。我在下面照抄他的奇谈怪论:“在我看来,济慈是由于逻辑的错误,也是他诗艺的失败,所以反对人生的短暂,以此来理解个人的生命;主张鸟的生命的持续,以此来理解物种的生命。”1895年,布里吉斯重复了这样的批评。1936年,李维斯支持这种观点,并且添加注解说:“当然,这种观念里包含的欺骗性证实了他接受它时感情的紧张……济慈在他这首诗的第一节里把夜莺叫做‘德里亚德’。”另一位评论家加罗德,认真地使用这个比喻,经引证诗里第七节说的: 这只鸟是不朽的,因为它就是德里亚德,树林里的女精灵。埃米·洛威尔写得更加明确:“读者立即得到了想象的或者诗意的火花,觉得济慈写的不是眼下在那里歌唱的那只夜莺,而是整个夜莺的种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