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的涉税法律分析与实践应用(4)
对于公司股东来说,涉税法律风险不仅指补缴税款、滞纳金、罚款的风险,还有可能因为税收问题而承担民事风险、行政风险、刑事风险。
央企、国企及由国企百分百持股的关联公司,其最终控制股东是国家,其董事会成员由政府委派,代表国家行使股东权。这些受政府委派行使股东权的人、民营企业中的自然人股东、民营企业中法人单位股东委派的董事会成员,作为公司的大股东、法定代表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还可能承担更多的法律责任。
根据我国《刑法》相关规定,针对部分单位犯罪,除对单位进行处罚外,还可能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的刑事责任。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是在单位实施的犯罪中起决定、批准、授意、纵容、指挥等作用的人员,一般是单位的主管负责人,包括法定代表人;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是指在单位犯罪中具体实施犯罪并起较大作用的人员,既可以是单位的经营管理人员,也可以是单位的职工,包括聘任、雇用的人员。但对于受单位领导指派或者奉命参与实施了一定犯罪行为的人员,一般不宜作为直接责任人员追究刑事责任。故司法实践中,法定代表人或者董监高级管理人员承担单位犯罪刑事责任的可能性较大。在民营企业中,自然人股东或法人单位股东委派的人员不是法定代表人就是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故大股东作为公司的法定代表、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在开展投资经营活动时可能面临多种法律风险,包括民事法律风险、行政法律风险和刑事法律风险。其中刑事法律风险可能导致的后果最为严重,受到的处罚更为严厉。特别是近几年,税务刑事案件频发,涉税的不少自然人股东(投资人)和高级管理人员因忽视税收法规、刑事法律的相关规定而身陷囹圄。
02
<涉税法律风险概述>
股东经营公司可以通过各种途径,可以自己经营,也可聘请职业经理人,不管怎样股东都是实际控制人,尤其是大股东。我国绝大部分公司的股东是自己经营,有的直接做法定代表人,有的是直接负责人,这在民营企业尤为明显。即股东与经营并未分离,公司的经营基本由股东来完成。因此,股东对于税收方面的法律责任不可回避,责无旁贷。
央企、国企及由国企百分百持股的关联公司,其最终控制股东是国家,其董事会成员由政府委派,代表国家行使股东权。这些受政府委派行使股东权的人、民营企业中的自然人股东、民营企业中法人单位股东委派的董事会成员,作为公司的大股东、法定代表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还可能承担更多的法律责任。
根据我国《刑法》相关规定,针对部分单位犯罪,除对单位进行处罚外,还可能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的刑事责任。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是在单位实施的犯罪中起决定、批准、授意、纵容、指挥等作用的人员,一般是单位的主管负责人,包括法定代表人;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是指在单位犯罪中具体实施犯罪并起较大作用的人员,既可以是单位的经营管理人员,也可以是单位的职工,包括聘任、雇用的人员。但对于受单位领导指派或者奉命参与实施了一定犯罪行为的人员,一般不宜作为直接责任人员追究刑事责任。故司法实践中,法定代表人或者董监高级管理人员承担单位犯罪刑事责任的可能性较大。在民营企业中,自然人股东或法人单位股东委派的人员不是法定代表人就是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故大股东作为公司的法定代表、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在开展投资经营活动时可能面临多种法律风险,包括民事法律风险、行政法律风险和刑事法律风险。其中刑事法律风险可能导致的后果最为严重,受到的处罚更为严厉。特别是近几年,税务刑事案件频发,涉税的不少自然人股东(投资人)和高级管理人员因忽视税收法规、刑事法律的相关规定而身陷囹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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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税法律风险概述>
股东经营公司可以通过各种途径,可以自己经营,也可聘请职业经理人,不管怎样股东都是实际控制人,尤其是大股东。我国绝大部分公司的股东是自己经营,有的直接做法定代表人,有的是直接负责人,这在民营企业尤为明显。即股东与经营并未分离,公司的经营基本由股东来完成。因此,股东对于税收方面的法律责任不可回避,责无旁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