粗糙教学[13]‖推理小说犯罪心理学(5)
简单来讲,就是反社会的情节。
终于到了反社会意识这个动机,首先既然已经提到意识二字了,就应该想到它绝对不是前三个无意为之那么简单。
尽管有可能因为偶发事件觉醒,但从总体上而言,这类动机是犯罪嫌疑方在保有绝对理智的情况下一直有意维持着的,那随之而来要设计的东西可太多了。
因为他们(犯罪嫌疑方)不是无意或者有意,而是故意去做,是在你的常识范围内颠覆你的常识,让你怀疑自己,而不是怀疑他们。
从读者角度而言,这大概是他们最喜欢看到的书,也是他们所认为的“真正的推理”,因为“斗智斗勇”是能从始至终都体会到的,不会因为最终角色的动机简单而感觉白费心机。
但是从作者的角度出发,这大概是最不愿意碰的那一类人物塑造与情节设计了,因为你不仅要思考书中敌我双方的周旋,你还要不露马脚的在文字叙述里面有意留下一些蛛丝马迹或者隐藏一些蛛丝马迹,让读者和你周旋——得做到滴水不漏,不然一露出马脚就会满盘皆输。
大G是有能力做这种事情的,他的写作经验丰富,对有这种反派的的各类艺术作品有过深入研究,在以前也谈到过想挑战一些极限的小说设计,因此不排除他最终会采用这种动机作为反派的主动机来串联起整个故事的情节。
事实上文章总标题就已经在向我们读者透露出了这种意图——
折颈者,扼捏脖颈之人欲杀人,那他大可以用绳索吊死勒死受害者,但他偏偏要来折断他们的脊骨——他要用自己不可一世的自恃之力,亲手葬送这些犹如玩具般被他玩弄于股掌的可怜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