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的定义是怎样的?法律又是根据什么来定义的?(2)
看了这集视频让我想起了一件我亲生经历的事,我大二的时候得过抑郁症,因为怕被别人说成脑子有问题(精神类疾病从世俗的嘴里说出来不好听)就决定一个人去医院看病,在候诊的时候我遇到一对夫妇带着女儿。夫妇俩目测六十岁左右,那女儿至少25岁吧。从他们的对话中我听出来了,那个女儿的智力有问题,可能是因为好奇吧就看了他们一会,些许是注意到了我的目光,然后那个母亲就看了我,问了一句“你是那个医生啊?”我条件反射的应了医生,心理很害怕,毕竟被抓到窥探别人的隐私,因为当时内心很慌乱,他们说了什么我也不知道,然后就听见那个母亲说了一句“我死之前,我会先杀了她。”那个她指她的女儿。这句话当时带给我的震撼,真的,我现在想起来都浑身发抖。从情感上来说,我当时的第一反应是“母爱真伟大”。之前,在我看来,道德的底线是尊重生命。
尊重生命的具体表现是不伤害生命,至少是不伤害同类的生命。可是听了那句话,我又觉得不对。就算用上面生物进化论学说和需求层次理论也解释不出来。从法律上来说无论出于什么理由,剥夺他人性命是肯定有罪的,而且在杀害时两个人是满足了安全需求的。但就是觉得这种事是可以做无罪辩护的,是因为爱吗?爱与生命那个更重要呢?还是说她有什么信息能肯定:没有她,她的女儿就活得不好呢?我们不会说这种行为不道德,但这种行为违反了法律。所以法律和道德有时会站在对立面吗?
经过这一系列的思考,我又想到了一个事。当代社会的人类思想也是有层次的。假设当代社会的所有人都能吃得饱、穿得暖、有屋住,换句话讲就是能满足自身的吃穿住行,但是人与人之间的吃穿住行有差异,即生活质量也存在层次分化。那思想的层次和生活质量的层次应该怎么定义呢?这两者之间又有什么关系呢?
我近期听到了一句话:凭什么人家祖孙三代的努力就应该被你十年的寒窗苦读给比下去啊!这个话是一个家庭条件好的小姐姐给我说的。这句话提升了我思考问题的维度。在听到这句话之前,我觉得在当前的社会环境下,应届生找工作时综合能力评定指标包括文凭、经验、专业能力、思考能力、沟通能力、为人处世的能力等。在听到这句话之后,我觉得在当前的社会环境下,应届生找工作时综合能力评定指标除了上述的所有能力之外还应加上家庭条件和眼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