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深缘起】镜中(5)
对他来说,诗太难了,也太早了。
少女大致也觑出他的窘迫,展示了一会儿就翻回插着书签的那页,用眼神示意他“我可以接着看书了吗?”也不等他回应,便又化作一条美丽的鱼儿游回诗歌的海洋中去了。
经历了一次降维打击的他暗暗决心自己也要去读课外书。
于是,和那个年纪所有的男生一样,爱上了武侠。
6
那时的他,开始读武侠。
在金庸老爷子的作品中,最喜欢的偏是通篇写满勾心斗角、读来令人不寒而栗的《连城诀》。
无他,只因在这阴冷诡谲的故事里独独拈出丁典与凌霜华的爱情,如同漫长暗夜里唯一的星光,才更觉珍贵、闪耀。
始于菊,续于玫瑰,卒于金波旬,一路繁花,因花成谶,终局落寞。
他觉得这是一种撕心裂肺的浪漫。
爱而不得的情侣,好像正青春的他和那个在牢里被锁住琵琶骨的丁典灵魂相通,只不过他们一个是被人囚禁,一个是画地为牢。
因为喜欢武侠,金庸之外,又读古龙。
“冷风如刀,以大地为砧板,视众生为鱼肉;万里飞雪,将苍穹作洪炉,溶万物为白银。”,小伙伴都为小李探花将林诗音让给龙啸云而捶胸顿恨之时,他反而从中读出了一种美。
那是一种说不明白但摄人心魄的美,从此后,他爱古龙甚过金庸。
很久以后,他看到有人这样写道——
通过这个方式,他确保了他对林诗音的爱情的永生,也永远占有了林诗音对他的爱,同时,更重要的是,他永远拥有了感伤的不堪回首的不了情,这是一种何等永恒的审美行为。这就保证了哪怕在他最快乐的时候,他也是忧伤的,因为他心里有永远的伤痛。无论如何寻欢作乐,他都知道自己其实是在强颜欢笑。这就让他与众不同,因为没有人理解他的心事。越是误解,越多伤害,对他而言就是越美。
少女大致也觑出他的窘迫,展示了一会儿就翻回插着书签的那页,用眼神示意他“我可以接着看书了吗?”也不等他回应,便又化作一条美丽的鱼儿游回诗歌的海洋中去了。
经历了一次降维打击的他暗暗决心自己也要去读课外书。
于是,和那个年纪所有的男生一样,爱上了武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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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时的他,开始读武侠。
在金庸老爷子的作品中,最喜欢的偏是通篇写满勾心斗角、读来令人不寒而栗的《连城诀》。
无他,只因在这阴冷诡谲的故事里独独拈出丁典与凌霜华的爱情,如同漫长暗夜里唯一的星光,才更觉珍贵、闪耀。
始于菊,续于玫瑰,卒于金波旬,一路繁花,因花成谶,终局落寞。
他觉得这是一种撕心裂肺的浪漫。
爱而不得的情侣,好像正青春的他和那个在牢里被锁住琵琶骨的丁典灵魂相通,只不过他们一个是被人囚禁,一个是画地为牢。
因为喜欢武侠,金庸之外,又读古龙。
“冷风如刀,以大地为砧板,视众生为鱼肉;万里飞雪,将苍穹作洪炉,溶万物为白银。”,小伙伴都为小李探花将林诗音让给龙啸云而捶胸顿恨之时,他反而从中读出了一种美。
那是一种说不明白但摄人心魄的美,从此后,他爱古龙甚过金庸。
很久以后,他看到有人这样写道——
通过这个方式,他确保了他对林诗音的爱情的永生,也永远占有了林诗音对他的爱,同时,更重要的是,他永远拥有了感伤的不堪回首的不了情,这是一种何等永恒的审美行为。这就保证了哪怕在他最快乐的时候,他也是忧伤的,因为他心里有永远的伤痛。无论如何寻欢作乐,他都知道自己其实是在强颜欢笑。这就让他与众不同,因为没有人理解他的心事。越是误解,越多伤害,对他而言就是越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