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外五 千金一状
十年寒窗,一朝金榜,天底下数以百万计的读书人,九成九都是为了最后那一个官字。三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当个一州一县的父母官,有钱又有权,悠哉快哉。但唯独有那么一个地方,所有当官者都避之若浼。原因无他,那里是状师之乡——“乌有”。
俗话说“生不入衙门,死不入地狱”,寻常老百姓普遍大字不识的几个,更别提懂律法写状子,所以常常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实在调解不成,再由状师代书诉状,状子递上去后由青天大老爷做主判对错量刑罚,而这是非黑白,就和银两多少挂上了钩。
可在状师遍地的乌有,连张家的李子掉到王家的院墙里这种鸡毛蒜皮的小事都得上衙门辩上一番,不管挑夫走卒,男女老少,都能说上讲上一两句。外地人笑称,乌有的娃娃,最先背的,不是三字经,是刑法录。在这样的地方,别说捞油水,连判错一文钱,都能被骂个狗血淋头。
哦,不对,在乌有,案子的结果,是由两方的状师决定的。
“诶这位大哥,初到贵地,劳烦问下,这一大群人是干什么去?” “小伙子你可赶巧了,走走走一起去看,前些日子陆员外家的狗把郑老三家的娃娃给咬伤了,被判赔人家十两银子的医药费。签字画押的时候,郑老三又提出要把伤人的畜生处死,结果陆员外不知怎地哗的一下就火了,直接甩了笔说要找状师。这不,今儿就是重审的日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