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色马——福尔摩斯探案集(13)(3)
已知现场除了死者的尸体和辛普森的领带之外,还有如下物证:
①平铺在一旁的死者大衣。大衣摆放的方式不像是搏斗所致。
②陷在泥里的蜡烛和火柴。虽说晚上出门带上蜡烛实属正常,然而根据陷入的情况,更像是把蜡烛和火柴固定在地上所致。蜡烛的地点就在大衣旁边。
③死者随身携带的精密手术刀。哪怕出于防身,为何要带这么自卫起来不顺手的一把小刀呢?
④一张账单,上面标注的服饰价格不菲。
除了案发现场,在金斯皮兰农场,福尔摩斯又发现了两条关键线索:
①农场内有三只后腿瘸了的绵羊。根据赛马行业的经验,福尔摩斯脑中浮现出一种卑鄙的作案手法……
②最最重要的一点。银色马失踪的当晚,农场里忠实的看护犬从来没有吠叫示警。这条狗一向将图谋不轨的不速之客拒之门外,恪尽职守守护庄园。然而,在案发当晚,看护犬在明明清醒的状态下居然任由凶手将马盗走,没做任何表示。
整合前面收集到的所有证据,真相渐渐了然:将银色马偷走的,恰恰是史特莱本人。
史特莱事先重金下注本次赛事的二号种子,然后,为了让自己饲养的”头号种子选手“不能比赛,他开始实施计划。
用精密的手术刀在动物的后蹄跟部划出一道细微的划痕,表面上无法被人发现,实际上这种伤痕会造成动物的轻微跛足,使得银色马因此无法参加比赛。史特莱事先选了几头绵羊做实验,实验成功后正式向银色马下手。
当晚,他准备了气味很浓的咖喱羊肉,并偷偷在属于马倌瑞克的那份中投放大剂量麻醉剂。撂倒了瑞克,一切准备妥当后,史特莱潜入马厩盗走银色马。由于他和农场的看护犬甚为熟悉,因此狗没有吠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