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阅文集团的新合同。(转载)(5)
2023-05-17 来源:百合文库
)以下是来自专业人士的补充:(如果以后还有从事法学的工作者想要支持作者维权的,可以在评论下方留言,看到后我会直接将层主的姓名和建议贴到这里,再次感谢大家做出的努力,星星之火,正在燎原。)轩辕雅林:第十七条应当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如委托创作合同约定著作权归委托人,受托人享有作品的署名权及获取报酬的权利,报酬计算标准无约定或约定不明的,由委托人与受托人协商确定,如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国家著作权主管部门申请裁决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可参照本法第二十八条酌情确定报酬金额。修改理由:国内网文网站普遍存在利用第十七条规定不完善的法律漏洞,利用平台优势威逼利诱网文作者签下霸王条款,网文作者不得不让渡著作权的行业霸凌现象,使网文作者的人身及财产权利均得不到有力保障,长期以往,将严重损害我国文创行业的长足发展。
第十五条增加:改编自文学作品的视听作品,原作品作者享有在改编后的视听作品上的署名权。修改理由:视听作品的改编基础系文学作品的,原作品作者应当与编剧同样享有在视听作品上的署名权,符合公平合理原则。编辑于 09:26赞同 3652评论 202收起
第十五条增加:改编自文学作品的视听作品,原作品作者享有在改编后的视听作品上的署名权。修改理由:视听作品的改编基础系文学作品的,原作品作者应当与编剧同样享有在视听作品上的署名权,符合公平合理原则。编辑于 09:26赞同 3652评论 202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