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阅文集团的新合同。(转载)(2)
2023-05-17 来源:百合文库
写到这里,我都没法再说什么了,因为,这就是一个吃人血馒头的合同。网文作者在阅文眼里,就是个跪着的奴隶,你死后五十年,我都不放过你!!!刚上任的CEO程武说,网文作者是阅文集团最宝贵的财富。是的,确实如此,要不然你们去剥削谁呢。他还说,要和作者共赢。呵呵,每一个作者心里知道,没有一丝一毫的共赢,只是单赢,网站全赢,从版权到作者最后的脸面著作权都没有,你写的书,是人家委托你创作的,你并不具备版权和著作权。我不愿意当奴隶,我也准备走了。希望看到的网文读者也好,作者也罢。如果曾经有一本网络小说,曾带给过你一点欢笑,带给过你一丝小感动。或者你心里现在还有个喜欢的作者。还有一本喜欢的书。希望在此时此刻,你能在看到的地方,声援一下网文作者们,哪怕是一个点赞,一个回复,都是给予处于最底层被剥削的网络作者一点力量。
我们这些网络作者已经要失去最后的尊严了。其实我们网络作者想的大都很简单,就是希望大家能够在下班之余,看网络小说,放松一下心情,看看故事,畅游在玄幻、仙侠、都市的故事中,可能没那么高大尚的内涵,但是可以带给读者一些舒心。在资本的力量面前,我们这些网络小说作者太难抗衡了。还请不要等资本喝过作者的血,吃过作者的肉,将尸体都啃食得一干二净,倦了钱,留下满地狼藉,没有多少作者再写书了,没书看了,才想起,当初一个网络作者的这一丝请求。还请支持一下网络作者们吧,如果某个网络作者的书,曾带给过你哪怕你一丝丝的欢乐。【转自龙空】http://www.npc.gov.cn/flcaw/这是著作法草案的链接,大家可以去提意见。以下为著作法提议教程。根据知友评论建议,教程由图片改成文字,方便大家复制粘贴。该教程转载于 @九墨 侵删。
以下是维护网文作者权力的办法,由于大部分人都不太清楚法律流程及修改法案,所以我整理了一些大佬的发言,大家看一下,只要认可就可以复制黏贴提交法案,为维护作者权力尽上自己的一份力量。单靠个人难免身微言轻,但只要大家团结在一起,就会凝聚成一股不可忽视的力量。最后,还请大家帮忙把这篇文章转载一下,让更多人参与进来,网络文学满打满算已经发展了20年,从早开始的小圈子一步步长成读者几亿的苍天大树,已经是国民娱乐基柱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更是中国文化的一种体现。今天阅文的动作已经严重威胁到了网文发展的土壤,还请大家一起反对,为网文的未来发声!以下为具体流程:法律草案www.npc.gov.cnwww.npc.gov.cn进入法律草案界面,点击下方第四条,填写信息后进入修改界面。左边是相应的目录,右边是对目录中信息修改的建议。
准备复制黏贴以下为龙空@xuqi与@云景天整理的法案建议。特别注意:每次填好一个目录,都需要填写验证码提交,否则点击下一个目录,前面填写的内容就会被清空。目录八草案第十二条【第十二条 改编、翻译、注释、 整理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其著 作权由改编、翻译、注释、整理人享 有,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 品的著作权。使用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应当取得该 作品的著作权人和原作品的著作 权人许可。】建议增加:第三方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修改原作品的著作权。原因:改编、翻译、注释、整理作品通常会被不良公司和组织通过修改主角名字或个别内容改头换面,特别是在合同中强迫作者签署容许改编的条目,这样是不容许的。作者应该争取这个权利。目录十草案第十五条【第十五条 视听作品的著作 权由组织制作并承担责任的视听 作品制作者享有,但编剧、导演、摄影、作词、作曲等作者享有署名权, 并有权按照与视听作品制作者签 订的合同获得报酬。
我们这些网络作者已经要失去最后的尊严了。其实我们网络作者想的大都很简单,就是希望大家能够在下班之余,看网络小说,放松一下心情,看看故事,畅游在玄幻、仙侠、都市的故事中,可能没那么高大尚的内涵,但是可以带给读者一些舒心。在资本的力量面前,我们这些网络小说作者太难抗衡了。还请不要等资本喝过作者的血,吃过作者的肉,将尸体都啃食得一干二净,倦了钱,留下满地狼藉,没有多少作者再写书了,没书看了,才想起,当初一个网络作者的这一丝请求。还请支持一下网络作者们吧,如果某个网络作者的书,曾带给过你哪怕你一丝丝的欢乐。【转自龙空】http://www.npc.gov.cn/flcaw/这是著作法草案的链接,大家可以去提意见。以下为著作法提议教程。根据知友评论建议,教程由图片改成文字,方便大家复制粘贴。该教程转载于 @九墨 侵删。
以下是维护网文作者权力的办法,由于大部分人都不太清楚法律流程及修改法案,所以我整理了一些大佬的发言,大家看一下,只要认可就可以复制黏贴提交法案,为维护作者权力尽上自己的一份力量。单靠个人难免身微言轻,但只要大家团结在一起,就会凝聚成一股不可忽视的力量。最后,还请大家帮忙把这篇文章转载一下,让更多人参与进来,网络文学满打满算已经发展了20年,从早开始的小圈子一步步长成读者几亿的苍天大树,已经是国民娱乐基柱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更是中国文化的一种体现。今天阅文的动作已经严重威胁到了网文发展的土壤,还请大家一起反对,为网文的未来发声!以下为具体流程:法律草案www.npc.gov.cnwww.npc.gov.cn进入法律草案界面,点击下方第四条,填写信息后进入修改界面。左边是相应的目录,右边是对目录中信息修改的建议。
准备复制黏贴以下为龙空@xuqi与@云景天整理的法案建议。特别注意:每次填好一个目录,都需要填写验证码提交,否则点击下一个目录,前面填写的内容就会被清空。目录八草案第十二条【第十二条 改编、翻译、注释、 整理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其著 作权由改编、翻译、注释、整理人享 有,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 品的著作权。使用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应当取得该 作品的著作权人和原作品的著作 权人许可。】建议增加:第三方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修改原作品的著作权。原因:改编、翻译、注释、整理作品通常会被不良公司和组织通过修改主角名字或个别内容改头换面,特别是在合同中强迫作者签署容许改编的条目,这样是不容许的。作者应该争取这个权利。目录十草案第十五条【第十五条 视听作品的著作 权由组织制作并承担责任的视听 作品制作者享有,但编剧、导演、摄影、作词、作曲等作者享有署名权, 并有权按照与视听作品制作者签 订的合同获得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