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飞宇《小说课》写作解剖—读后感(4)
在豆瓣上,你们可以找到它并把它读完,因为它实在是太短了!
对于我这个一目十行的,这篇文章是泡面番吗?显然不是。
它是短篇小说,传统的短篇小说通常都有一点,特别讲究!好吧,虽然在我们眼里它都只是一段白话,或者在作家眼里,我只是想这样写,而不是设置了这么多内涵。
但我们提到了作家的直觉,它告诉了我们,一件物品该怎样安放是对的,可能这种安放并没有作者刻意设置,但是它就是这样符合美的韵律,并成为了闪光点。(我怎么没有啊。)
好吧,就是这个近乎白话文一般容易看懂的小说。
它也是存在着作家的直觉。
首先是对于诗人这个角色的铺垫,作者为了凸显乞丐有诗人的身份,而给他安排了他的举动,以及故事。
比如大约一周以后的一天下午,在放学回家的路上,我在米格尔街的拐弯处又见到了他。他说:“我已经等你很久啦。”
我问:“卖掉诗了吗?”他摇摇头。他说:“我院里有棵挺好的芒果树,是西班牙港最好的一棵。现在芒果都熟透了,红彤彤的,果汁又多又甜。我就为这事在这儿等你,一来告诉你,二来请你去吃芒果。”
原文:
这地方反常的有两处。一、生活常识告诉我们,乞丐都是上门去找别人的,可是,沃滋沃斯这个乞丐特殊了,他牺贵的谋生时间,一直在那里等待“我”。二、乞丐的工作只有一个,向别人要吃的,这一次却是沃滋沃斯给别人送吃的。
你看,反常吧?不要小瞧了这个反常,从这个反常开始,沃滋沃斯的身份开始变化了,沃滋沃斯由诗人+乞丐,变成了诗人+孤独者。无论是乞丐还是孤独者,都是需要别人的。我感兴趣是,这个反常怎么就出现了的呢?有原因么?如果有,这个原因到底是什么?这个原因就是一句话,是“我”的一句问话,“卖掉诗了吗?”这句话可以说是整个小说的基础。
沃滋沃斯是谁?一个倒霉蛋,一个穷鬼,一个孤独的人,在这样一个世态炎凉的社会里,有人搭理他么?有说话的对象么?当然没有。如果我们回过头来,仔细看回看第一章,我们很快就会发现,整整第一章都是沃滋沃斯和“我”的对话,在对话的过程中,沃滋沃斯有一个重大的发现,他发现“我”也是一个诗人,并且像他“一样有才华”。这当然是扯淡。这句话是什么意思呢?是敏锐的、情感丰富的诗人发现了一样东西,那个孩子,也就是“我”,是一个富于同情心的人。这个宝贵的同情心在他们第二次见面的时候立即得到了证实:一见面,孩子就问,——卖掉诗了吗?对沃滋沃斯来说,还有什么比这个更宝贵的呢?没有了。话说到这里我们就明白了,他在路边等“我”一点也不反常。这一老一少彼此都有情感上的诉求。我想告诉你们的是,《布莱克·沃滋沃斯》是一篇非常凄凉的小说,但是,它的色调,或者说语言风格,却是温情的,甚至是俏皮的、欢乐的。
这太不可思议了。奈保尔的魅力就在于,他能让冰火相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