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德曰(二十)刘瑾之死(下)(3)
“陛下,”刘娘娘搂紧我,抚摸我的头,“我不知道刘公公是好人还是坏人,我觉得他对我们好。陛下要杀他,有陛下的理由,可是,陛下心里也会难受。”
我看了刘娘娘一眼,这个看起来应该没有多少见识的普通寡妇,我经常笑她胸大无脑,她也不恼。“我能理解陛下的心情。我们家曾养过一条狗,可是,它老喜欢咬村子里的人,还有家里的鸡,没有办法,我们最后杀了它。杀它的时候,我们还是很难受。有人劝我们吃了它,说狗肉很香很补,但我们做不到,埋了它。”
“如果有人将它挖出来,将它吃了,告诉你们,这条狗杀得好,这狗肉真香,还咂巴嘴,还觉得你也应该高兴,你怎么办?”
“掀了他们的桌子,骂他们猪狗不如。”
我抱着刘娘娘,想不通为什么这么多自诩智慧、学识之士,眼界还比不上一个没读过书的普通妇女。即便刘谨被处死天经地义,处死了他,我会开心吗?我应该开心吗?一个恶贯满盈的家伙,也许的确应该被处死,可是,他的亲人、他的朋友,就必须欢天喜地吗?你们可以欢呼庆祝,就不能避开他的亲人们一下?即便不能避开,还要逼着他也欢天喜地?
也许,更大的可能,对于处死刘瑾,他们也没有充足的正义感吧。所以他们煸动百姓,让老百姓啖其肉,然后试图再让这种情况告诉我,告诉其他的人,他们处死刘谨是如何的深得民心,是如何的众望所归,是如何的理直气壮,是如何的理所当然。
换了其他人,例如不是被穿越的正德皇帝,可能再喜爱刘谨,再信任刘谨,即便他仍然难过,最终也会觉得,处死刘谨是对的。
可是,我不是。我知道人人争抢刘谨被割下来的肉,不能说明任何问题,永远不能说明刘谨是个大奸臣。这个朝代的末年,还有一个人,他后来被证明是一个英雄,他的死,是一个乌龙,是一个反间计的受害者,他也被凌迟处死。
这个人是袁崇焕。
“袁崇焕行经法场前,刽子手一刀一刀地割下其肉,沿途百姓有钱的捧钱场,富户们大把扔钱向刽子手行贿,竞价争买崇焕之肉生食,没钱的捧人场,穷人们争相从刽子手手中抢来崇焕之肉生食,一块肉往往又被争抢撕扯成数块,整个场面就是一场‘人肉大拍卖’,比非洲草原上的动物世界更疯狂----草原上的野狼抢夺尸体,是为了不饿肚子,这场人肉抢夺又是为了什么?至法场时,袁崇焕已气绝,骨肉无存,只余一首,他被整整刮了三千五百四十三刀,空前盛况,大约有近万人抢到了崇焕之肉生食,并以此炫耀为能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