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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在世,永远也不该演戏作假。”不要做自己的“局外人”——评加缪《局外人》(3)

3.“莫尔索”们的诞生
首先,人与世界是分离存在的,所以世界对人来说就是荒诞的、毫无意义的,而人对世界的荒诞又显得无能为力,遂对世间的一切事情的发展都不抱任何希望、对一切情感的变化都无动于衷,这种无可厚非的哲学思维就为局外人的存在提供了合理性。然而,局外人现象又无疑是所处社会孕育出的,接下来就要探讨莫尔索存在的深刻的外部原因。小说的创作时间定格在二战,当时社会上的人们都处于恐慌、迷惘之中,他们的精神世界无处寄托,他们彳亍、他们孤独、他们痛苦,却又不甘于被残酷荒诞的生活所击倒。所以只能变为脱离社会、自我至上的局外人。他们用“无所谓”、“不在乎”的态度应对生活、自命清高的反对一切世俗,却终究逃不过在命运前付出的惨痛代价。虽然结局的悲惨早已成定局,但他们却成为了蔑视悲剧、挑战荒谬、拥有践踏精神(对人性、精神、道德的践踏)的英雄。
4.对于道德与法律的思考
思修老师说:“道德为法律提供思想指引和价值基础,道德为法律的制定、发展和完善提供价值准则;法律为思想道德提供制度保障。法律通过对道德的基本原则予以确认,为道德建设提供国家强制力保障。”法律是底线,道德居于法律之上。违背道德不一定违反法律,违反法律一定违背道德。道德是感性的,而法律是理性的,莫尔索在母亲葬礼上没有流泪,这并不违法,只是超脱了人们普遍的道德认知。所以我认为,道德只是一种维稳的工具,是食物链最顶端的人需要的东西。而法律是社会的一个保险丝,保险丝一旦熔断,那道德还算什么东西呢?法律与道德是一个十分辩证又极富哲思的问题,在此笔者不做过多讨论。
5.存在主义文学的问世
萨特继1936年发表哲学著作《想象》后,1938年发表了剧本《厌恶》,通过文学形象表达了他对人生和“存在”的看法。他认为“存在”即“自我”与客观现实永远都是对立的,不可能统一,客观事物和社会总是与人作对,处处威胁着自我,认为“他人就是我的地狱”,恐惧、孤独、失望、被遗弃等等是人在世界上的基本感受。1942年加缪的具有同样倾向的小说《局外人》问世,引起很大反响。评论界认为萨特和加缪的小说代表着一个新的文学流派——存在主义文学的诞生。在艺术上,存在主义文学寓高度哲理性于文学作品之中,而不求情节的复杂性和曲折性,着重对主人公的精神状态展开哲理性分析。在小说、戏剧、散文等方面存在主义都有许多有影响的作品。
“局外人”
最后,我想说的是,人人都是“局外人”,不要去试图摆脱“局外人”。只要去适应、肯定自己生活的正确性,不做自己的“局外人”就好了。
当我听某个人说话听烦了,想要摆脱他时,就装出欣然同意的样子。
不论怎样,我觉得这个店客有点咎由自取,人生在世,永远也不该演戏作假。
说到底,究竟是在控告他埋了母亲,还是在控告他杀了一个人。
现在我面对着这个充满了星光与默示的夜,第一次向这个冷漠的世界敞开了我的心扉。我体验到这个世界如此像我,如此友爱融洽,觉得自己过去曾经是幸福的,现在仍然是幸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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