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丽塔(2)
除了亨伯特,这本小说最鲜活的形象当然是洛丽塔,一个14岁的如花妖女,纯真的眼眸闪烁着慧黠,甜美的笑靥包藏着祸心。对洛丽塔的审美相当具有挑战性,她不是正常意义上的纯真少女,而是早熟的nymphet。用作者的话说:
而她,也不是一部女性作品中脆弱的孩子。使我失去理智的是这个小仙女的二重性——我的洛丽塔身上混合了温柔如梦的孩子气和一种怪异的粗野;天真和诡计、可爱和粗鄙、蓝色愠怒和玫瑰色欢笑的结合体。
小说是以亨伯特的口吻,呈现在读者眼前的洛丽塔也当然地带有亨伯特臆想色彩。亨伯特说:“如果给一个正常男人一些女学生的照片,并被要求选出最喜欢的那一个,他必定不会选出那个早熟的。你必须是个艺术家,一个疯子,充满廉耻感并且忧郁而且绝望的人,才能认出她们当中那个致命的小魔鬼。
” 在他这个疯子艺术家眼中,洛丽塔的一举一动都充满了诱惑力:
她坐在那儿系鞋
带,一条腿在格子呢裙下翘起来,一种突如其来的圆滑而又下流的可爱;她赤着脚,脚指甲上还留着桃红色蔻丹,大脚趾上还有一小块胶布。
虽然未成年,这个如花妖女深谙她的魔力,并懂得使用魔力达成一切愿望:从色眯眯地说“让妈妈明天带你和我去‘我们的镜湖’”,到操控亨伯特的欲望以实现她叛逃的计划。她有意地诱惑他,出于年少的好奇,也出于孩子气的诡计和愿望。她的性感源于一种不自知的状态,或者说非刻意为之,即天生媚骨。“她站在那里,没有被他人认出,对自己的神奇魔力一无所知。”
洛丽塔的形象非常具有象征意义:未经父权社会雕琢和训化的女性魅力。人类社会的大部分文明成果都建立在父权社会的基础上,对女性何为美和善的审美体系和道德体系自然也带有强烈的父权色彩。在这样的体系中,对女性的审美和道德评判,首先需要符合父权社会的利益:她需要是美丽的,以满足男性对女色的需求;同时这份美丽需要能被男性控制,因此她得是忠贞的,清纯的。
而洛丽塔这样的角色恰好是一个反叛,她代表了女性天性中的妖娆和危险属性,这种天性尚未被压制。她轻易地操控了男性同时又对男性的爱意熟视无睹,她最锋利的武器就是:她诱惑了他,但她一点都不爱他,并时刻计划背叛他逃离他。这样危险致命的女性形象对父权社会的打击是巨大的,就像亨伯特一直做的一个梦:“梦中的我瞄准了一个满不在乎、但我对他却悄悄感兴趣的敌人。噢,我立刻扣动了扳机,但子弹却一颗接一颗都从绵羊似的枪口软弱无力地掉到了地上。”从这个角度上来说,《洛丽塔》给我们提供了一个全新的视角去看待女性魅力,去反思社会形态对审美的建构和扭曲。